四川省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 音乐类专业招生简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13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招生简介。本类统考按照“统一设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原则,以“考评分离”的形式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学校使用专业成绩参与录取的音乐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类统考。 一、招生学校 2027年省内外招生学校(专业)及其代号、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他要求等详见《招生考试报·2027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名资格 2027年高考报名按2026年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审核办理。若教育部2027年度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要求详见我省2027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 三、报名须知 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一次性填报。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与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受理。 (一)文化考试报名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报名,报考类别须选择艺术类,不可兼报体育类。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在2026年10月22日至11月4日,每日9:00—22:00。具体报名办法及要求按我省2027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执行。 (二)专业考试报名 1.专业统考报名及缴费须知 报考我省2027 年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考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ks.sceea.cn)进行报名和缴费,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步进行。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 〕484号)文件规定,专业统考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生每专业200 元。兼报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按一个专业缴费。 报考音乐类考生,乐理、听写、视唱为必考科目,器乐、声乐科目考生可以只选报器乐科目或声乐科目,亦可兼报器乐科目和声乐科目。考试科目中的声乐科目限报一种唱法,器乐科目限报一种乐器(打击乐限报两种不同打击乐器,其中一种须为音高类打击乐器)。 考生报名时声乐科目需填报1首作品(原创曲目需标注),器乐科目需填报1首练习曲、1首乐曲(打击乐考生须任选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须为音高类打击乐器)。 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同时报考声乐和器乐,否则视为单报音乐表演类,在报名阶段不需选定主项、副项。成绩公布时,将公布考生以声乐作为主项的成绩和以器乐作为主项的成绩。考生可根据拟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情况填报志愿。 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文化及专业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责任自负。 四、网上打印《专业准考证》 考生在完成音乐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6年11月30日至考试结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考生综合服务平台根据提示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五、专业考试 (一)考评形式 音乐类专业统考各面试科目采用“考评分离”方式进行,即先组织考生现场集中录制音视频,面试科目评委根据现场录制的音视频对考生考试表现独立评分,考试现场不安排评委。 考试时考生的唱法应与专业考试报名时所选定的唱法一致,器乐科目应使用专业报名时所选定的乐器进行演奏。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内容和形式 1.考试科目及分值 (1)音乐教育类: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演唱作为主项时,声乐演唱为165分、副项器乐演奏为75分;器乐演奏作为主项时,器乐演奏为165分、副项声乐演唱为75分。专业总分为300分。 (2)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演唱240分。专业总分为300分。 (3)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演奏240分。专业总分为300分。 各科目均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考试成绩根据各科目规定的分值,按比例折算后计入总分,折算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向上取整)。 2.考试科目的内容和形式 ( 1)乐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 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等相关知识。 考试形式:实行客观题笔试。 (2)听写 考试目的: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音乐记忆能力和乐谱辨识能力。 考试内容: 单音; 旋律音组:三到五音组; 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 节奏:6小节左右; 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小节以内(含8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f-a2以内。 考试形式:实行客观题笔试。 (3)视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 考试内容: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g-g2以内。 考试形式:机考录音视频,网上评分。在机考系统视唱曲目库中现场随机抽取1条曲目识谱视唱,开始视唱前会播放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过程中不得再有任何音响提示。 听写、视唱考查的拍号范围为2/4、3/4、4/4、3/8、6/8拍;听写、视唱考查的节奏型范围为基本节奏型。 (4)器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考生自选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现场考试演奏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流行器乐专业演奏的乐曲限定为流行或爵士风格作品。 打击乐专业要求从小军鼓、大堂鼓、板鼓、马林巴、定音鼓、排鼓、爵士鼓中任意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须为音高类打击乐器(马林巴、定音鼓、排鼓、爵士鼓)。 考试形式:先集中录制采集音视频,后集中网上评分。 考试要求: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 键盘(电子管风琴、电子钢琴)专业考生可自带装有考试曲目音色、节奏、节奏音序(Sequence)文件的U盘,考试时允许将U盘插入乐器以供读取,但不能使用乐器的内录声部和自动伴奏功能。 流行器乐(电子合成键盘、电吉他)专业考生可使用乐器自带音色功能调选音色,但不能使用乐器内置的内录多声部和自动伴奏功能。 (5)声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考生演唱1首声乐作品,考试时长不超过4分钟(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 考试形式:先集中录制音视频,后集中网上评分。 考试要求:声乐科目一律清唱,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开考前,考生可在考场内钢琴上弹奏考试曲目的起始音,以确定音高。流行演唱方向考生可使用考点提供的手持话筒演唱,不得自带话筒;其他方向不得使用话筒。 (三)专业考试地点及日程安排 1.“乐理、听写”笔试 考试时间:考生于2026年12月6日10:00—12:00熟悉笔试考点位置,笔试于当日14:30正式开始。考试具体安排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考试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考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2.面试 考试时间:各专业面试于2026年12月7日正式开始,考试具体安排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考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武侯校区考点(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四)注意事项 1.除钢琴(品牌:YAMAHA,型号:YU2X)、竖琴(品牌:Salvi,型号:阿波罗)、电子管风琴(雅马哈电子管风琴02C、吟飞电子管风琴1000E)、电子钢琴(品牌:雅马哈,型号:CVP809)、打击乐器〔小军鼓1个(品牌:YAMAHA CSM1450AII)、马林巴1台(品牌:ADAMS 音域5组)、五音排鼓1套(品牌:苏州)、五鼓爵士鼓1套(品牌:YAMAHA Stage Custom)、定音鼓1套(品牌:ADAMS)、大堂鼓1个(品牌:凤鸣)〕、电子合成键盘(品牌:Roland,型号:RD-88)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 2.我省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考试声乐科目的唱法包含美声、民族、流行三种;器乐科目的乐器种类含民乐(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键盘〔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巴松)、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古典萨克斯管〕,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打击乐(小军鼓、大堂鼓、板鼓、马林巴、定音鼓、排鼓、爵士鼓),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电子合成键盘、流行萨克斯、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长笛、爵士大贝斯)。 3.声乐演唱科目的唱法须与专业考试报名时所选定的唱法一致,器乐演奏科目须使用专业报名时所选定的乐器进行演奏,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4.考生演奏(唱)曲目须与其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曲目一致,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5.所报专业面试科目演奏(唱)总时长未超过规定考试时长上限的,考生须完整演奏(唱)全部曲目;超过规定考试时长上限的,考生须从曲目开头处开始演奏(唱),超时后系统自动停止录制。考生在选择考试曲目时,应充分考虑自身演奏(唱)水平的全面展示和考试时长要求。除反复段落外,考生不得自行删减考试曲目片段,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6.器乐演奏、声乐演唱均要求背谱,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7.声乐科目考生不得自带话筒及话筒架;流行演唱方向考生可使用考点提供的手持话筒演唱。 8.“乐理、听写”科目考试考生自备2B铅笔,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迟到误考责任自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9.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所参加的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的点名时间,凡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如因突发疾病无法参加面试点名及考试,可持三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及相关治疗缴费凭证,提前向考务办提交更改考试时间的申请,由考务办在该科考试全部结束前酌情另行安排;除此之外的缺考(含三次点名不到),不另行安排考试时间,相关科目成绩计为0分。 10.考试将全程录音录像。对于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以及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考务办公室将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其当次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对实施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严重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报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停考处罚。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行为,考务办公室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六、专业成绩通知和复核 (一)专业成绩通知 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四川省教育考试考生综合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各科类专业考试成绩,并打印成绩通知单,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科成绩及专业总分均保留2位小数。 (二)专业成绩复核 对专业统考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考生综合服务平台办理成绩复核登记手续,并查询复核结果,复核结果由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含音视频)、是否有漏评、得分是否漏统(登)、各项目得分合成的成绩是否与考生查询成绩一致等;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答卷(含音视频),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高校校考成绩由组织校考的招生高校自行通知考生,成绩复核事宜按照高校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高校要加强对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和专业复测,对审查或复测发现问题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考试。 八、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按照我省2027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报考经批准可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的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教育或音乐表演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类专业统考合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参加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的考生,应当提前咨询拟报考的学校,确认拟报考的专业与我省专业统考类别(子科类)的对应关系(参见附表),防止出现因考生没有参加相应类别的专业统考而导致校考成绩无效的情形。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查阅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了解学校对专业成绩总分、文化成绩总分、单科成绩、身体条件、选考科类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误填、错填而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 四川省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音乐学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邮编:610021 咨询电话:(028)85430270 注:本简介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执行。 附表 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 | | | | | | | | 0101音乐表演:101-乐理,102-听写,103-视唱,104A-器乐或104B-声乐 | | | | | 高校可根据本校人才培养需要,从0101音乐表演或0102音乐教育中自主选择统考对应科目 | | | 0102音乐教育:101-乐理,102-听写,103-视唱,104A-器乐和104B-声乐(器乐、声乐科目设主、副项,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主、副项安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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