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复制链接]
查看18817 | 回复0 | 2016-1-20 12: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学校概况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建设工程”高校和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现由教育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以北京大学为组长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为副组长单位,重庆大学、江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为成员单位的高校团队对口支援石河子大学。
  学校专业涵盖经济、法、教育、文、历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11大学科门类,拥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2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4个相关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种专业学位授权类型,86个本科专业,3个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工作站)。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87人,其中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教授202人,副教授588人。现有在校生40825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22822余人,国防生406人,硕士、博士研究生3332人。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所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校园面积182万平方米,校舍面积约117万平方米,实验室面积约15万平方米。拥有设施完善的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田径馆、标准体育场、会堂、综合教学楼等一批标志性建筑,有附属医院4个。学校图书馆藏书290万册,有中外文电子图书、期刊数据库等数字资源30余种,珍藏有《四库全书》、《传世藏书》、《中华再造善本》等多部珍贵文献,是省级科技查新单位。学校校园绿化覆盖率达到43%,荣获了国家级“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绿化模范单位”、自治区级“卫生红旗单位、绿色大学”、兵团级“平安单位”等多个荣誉称号;自1998年以来学校连续五届荣膺“自治区文明单位”,2011年12月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2015年4月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名资格和条件,且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名。
  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匀称。
  各考点只允许本省考生参加测试,不允许考生跨省报名报考。
  三、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当地招办发放的《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山东省考生在山东省招办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四、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山东拟招计划

甘肃拟招计划

河北拟招计划

新疆拟招计划

音乐学(师范类)

文理

四年

14

14

14

12

美术学(师范类)

文理

四年

15

14

16

12

视觉传达设计  

文理

四年

15

16

14

15

  五、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素描(人物头像摹写、8开纸、2小时、100分)、速写(人物默写、8开纸、30分钟、100分)、色彩(静物默写、8开纸、2小时、100分),面试、口试、综合素质。
  2、音乐学专业: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任选一项作为主项(声乐自备曲目清唱)、另选一项或两项作为副项(主项50分、副项30分),视唱练耳(20分),面试、口试、综合素质(10分)。
  3、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均自理,考试所用画具、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4、取得石河子大学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六、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

考试时间(2016年)

山东省潍坊市(网上报名)

1月18日—1月29日

2月17日

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月20日、21日

音乐学:2月22日

美术类:2月23日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艺术学校)

1月17日、18日

1月20日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疆师范大学)

3月4日、5日

3月6日

新疆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

3月12日

3月13日

  七、成绩发布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成绩于4月中旬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招生网查询。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专业考试合格者在4月下旬寄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录取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部分省市由所在省招办同学校协商确定),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收费标准
  1、学费:6000元/年。
  2、住宿费:800元/年·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3-2092827 2057933(传真)
  监督电话:0993-2058019
  网 址:www.shzu.edu.cn
  zjc.shzu.edu.cn
  电子邮箱:zsb@shzu.edu.cn



+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