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三)考生只能在本人所在省指定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四)身体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报考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报考美术学(教师教育)、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等。 (五)文理科不限。 (六)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校考安排 (一)考试科目 1.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 考生从以下两个科目中任选一科进行考试,每科时间不超过3分钟。①声乐(独唱自选歌曲1首);②器乐(演奏自选乐曲1首)。 2. 舞蹈表演专业:① 专业条件测试;② 舞蹈作品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 3. 美术学(教师教育)、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① 素描(写生);② 色彩(默写)。(考试纸张均为8k)。 (二)考试地点及时间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 2.我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未设校考点的省份,考生参加本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地点、时间由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确定。 3.考试期间食宿和画具、磁带、光碟、服装、乐器(钢琴除外)等由考生自理。 四、专业校考成绩查询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分配招生计划。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各省市区报考考生于4月25日后登陆宁夏大学招生网(http://zs.nxu.edu.cn)查询考试成绩。今年我校不邮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合格证。 五、录取办法 (一)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准;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 (二)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1.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各专业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分文理,不分专项(声乐/器乐)统一排序。 3.结合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4.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六、入学规定 (一)新生持《宁夏大学2016年新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入学报到。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各专业学费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8800元/学年。 七、联系方式 部门: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951-2061897 传真:0951-2061897 网址:http://zs.nxu.edu.cn 注、本简章由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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