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是河南省属普通公办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大学普通全日制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舞蹈表演专业在河南、辽宁招生,设计学类专业在河南、青海、四川、云南、河北、山东、安徽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省统考子科类如下: 二、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分数线。 2.我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含小数部分)录取。云南省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成绩并列的,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分别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3.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三、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组织机构及监督 1.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艺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监督电话:0371-63558638、63579625。 五、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六、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七、本章程由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371-63558015 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henau.edu.cn 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5号14号楼503室 邮编:4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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