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为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艺术团试点高校之一。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要,按照教育部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有关规定,东南大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学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注:1、声乐不招收通俗唱法;舞蹈不招收街舞和国标舞。 2、文科只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广西十八个省市招生;理科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市均招生;综合改革省市均招生。 二、报名条件 艺术特长突出且取得报考项目社会考级最高级别证书、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 2、下载打印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3、上传材料并邮寄(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等级证书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一首本人表演曲目视频:声乐、器乐类考生提供个人演唱、演奏视频资料;舞蹈类考生提供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等内容的视频资料。视频资料必须是同期声录制,不得在后期进行任何修饰处理,不得在视频中透露任何考生个人信息(含姓名、省市、中学等)。视频直接邮寄,无须上传。邮寄时按照“报名号+姓名”命名文件,保存MP4格式至U盘。因视频资料文件无法读取而影响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9年3月8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材料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艺术团”,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通过名单。初审结果将于2019年3月15日左右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2、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缴费,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缴费结束后打印准考证,并根据要求参加测试。 3、测试:测试分为学科基础测试和艺术专项测试。考生参加学科基础测试后,成绩排名位于前150名方可参加艺术专项测试。具体测试安排将于测试前一周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1)学科基础测试 内容:数学、英语(不分文理) 时间:2019年3月22日下午 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 (2)艺术专项测试 内容:考生需准备曲目(节目)两首(个),自带乐器、舞蹈服装、伴奏带(不允许由其他人员进行现场伴奏) 时间:2019年3月24日全天 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 五、录取办法 1、认定办法:学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艺术专项测试成绩8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生项目计划公示人数和艺术专项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候选人公示名单。 艺术专项测试成绩相同者,学科基础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基础测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严格按照招生项目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计划公示人数,则取消剩余计划。 2、录取政策: (1)优秀: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服从调剂,即予以录取。 (2)合格:高考成绩达生源地东南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服从调剂,即予以录取。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线。生源地为浙江的考生合格等级要求为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上海考生要求为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且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理科物理或文科历史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2B级或以上等级。 3、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4、获得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东南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协议》,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5、与东南大学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协议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在相应批次中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中A志愿)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 六、其他 1、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邮箱: ddjwjcc@pub.seu.edu.cn。 2、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3、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的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4、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9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重要日程 2019年2月25日-3月4日,系统报名。 2019年3月8日,报名材料签收截止。 2019年3月15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9年3月22日,学科基础测试。 2019年3月24日,艺术专项测试。 九、联系方式 1、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2、东南大学艺术指导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188、025-52090171 传真:025-52090171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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