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省表演编导类专业考试考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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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370 | 回复0 | 2014-11-13 23: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各市州招考委:
多年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编导类专业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承担办考任务的四川大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教育部的肯定和广大考生的称赞。
近年来,由于表演编导类考生数量增长较快,四川大学考点场地已无法容纳。为此,省招考委研究决定,将我省表演编导类专业考试考点从四川大学调整到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大学不再承担我省表演编导类专业考试考点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表演编导类专业考试工作,现就考点调整后加强组织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专业考试的组织领导
我省表演编导类专业考试,实行“省招考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办考院校组织实施”的体制。从发文之日起,我省表演编导类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理工大学,由学校学生处承担考务办公室日常工作。
成都理工大学要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专业考试工作。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关职能工作组,负责专业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常规管理工作。每年要依据省招考委和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结合专业考试工作实际,制定印发《考务工作细则》,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开展工作,做到统一领导、统一管理、规范操作,确保专业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二、切实加强专业考试的考点建设
成都理工大学考点要根据专业考试特点和需要,切实加强考点软、硬件设施建设,认真规划,加大投入,改造场地,添置设备,确保考点设施条件符合专业考试要求。要在2014年11月底前,将用于专业考试的场地交付使用,实现专业考试在有视频监控的考场内进行;笔试科目的考试,要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同时,要有符合要求的试卷保密室,以及专业考试所需要的服务器、计算机、打分器等。
三、切实加强专业考试的队伍建设
1.做好主考教师选聘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要认真建好表演编导类主考教师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省内有关普通高校按省上相关选聘条件推荐,每年主考教师的聘用由省教育考试院与成都理工大学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定。有关普通高校要责无旁贷支持主考教师选聘工作。
2.做好监考教师选聘工作。成都理工大学要在省招考委的领导下,选聘思想素质好、作风严谨、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表演编导类专业考试的人员担任主考教师、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要针对专业考试特点,切实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师德教育和纪律教育,督促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肃考风考纪。  
四、切实加强专业考试的经费管理
成都理工大学要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制定的表演编导专业考试经费的收支项目和标准,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目前,我省表演编导类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费按每生每专业60元标准交省教育考试院,用于省、市州、县(区、市)招考办组织报名等环节的工作开支;按每生每专业140元标准交成都理工大学考点,由考务办公室用于专业考试的业务开支,包括考点建设、设备购置,印制发行招生简章,组织开展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统分、查分,用于主考教师、监考员、考务工作人员补助,以及工作调研、会议、安全保密、购置办公用品及日常工作等开支。
表演编导类专业考试经费,要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考试前要在考点公示收费批准文号、项目、标准,主动接受考生、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成都理工大学要按规定本着以考养考、经费包干的原则,对专业考试经费实行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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