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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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691 | 回复0 | 2024-4-16 15: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1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综合素质优秀,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学生。申请报名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且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02
招生专业及报考要求
我校2024年强基计划各省(区、市)第一类招生计划数以报名平台公布为准,第二类考生单列计划。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
招生专业的科类(选科要求)和第二类考生报考竞赛科目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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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4月15日起至4月30日,第一类考生可登录南大强基报名平台,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下载并填写《南京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报考基本信息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按要求将体现个人学科潜质的信息和支撑材料上传至报名平台“附加信息”处。所填信息须完整、准确、真实。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且只可选择1个专业志愿。
4月15日起至4月26日,第二类考生可登录南大强基报名平台报名。考生只能在竞赛科目所对应专业中选择1个专业志愿,并上传竞赛成绩证明。我校将对考生的学科特长进行审核,预计4月28日通过报名平台公布审核结果。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南大考核
1.初试。
我校拟于6月16日左右组织初试,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另行通知。审核通过的第一类考生参加初试,须于6月10日22:00前,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初试并交费。逾期未完成确认或未完成交费的,均视为放弃后续选拔。对确认参加初试又无故放弃的,我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我校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按照分省各专业计划的3倍,分别划定各省(区、市)各专业复试资格线。末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获得复试资格。
审核通过的第二类考生不参加初试,须于6月10日22:00前,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2.复试。
我校拟于6月18日左右组织复试,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另行通知。其中,对第二类考生,我校将结合考生学科特长组织面试考核。
入围复试的第一类考生和第二类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项目为50米跑和立定跳远,结果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依据。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体测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体测学生最后。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
2.我校按照“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南大考核成绩(满分150分)”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其中,对第一类考生,南大考核成绩由初试(满分50分)和复试(满分100分)成绩组成,录取时依据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排序。对第二类考生,南大考核成绩即复试成绩(满分150分),对于综合成绩达到生源地第一类考生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使用二类生单列计划录取。
3.我校将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公示各省各专业综合成绩录取标准,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04
培养方案
我校将充分发挥综合性、研究型高校特色,汇聚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育人资源优势,依托新时代南京大学“三元四维”人才培养新体系,打造强基计划学生培养特区,引导学生在大师引领下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人类未来重大挑战、重大科学问题等关键领域,通过探究和创造性活动,强化使命担当,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

(一)阶段考核的动态进出机制
根据学生兴趣发展和学习能力,建立“科学化、多阶段、动态性进出”考查机制,为学生建立动态进出通道,注重激发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促进学生不断深化自我认知,帮助学生确定符合个人特长与潜能的研究方向与目标。

(二)通专融合的优质课程体系
依托南京大学通识教育2.0体系,帮助学生融会不同的知识领域,培养学生广博的视野,提升综合素养。以文理工医协调与特色发展的学科支撑体系,打造兼具思想性、学术性、交叉性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跨学科研修平台,构建本研衔接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内开展有深度和广度的探究。

(三)追求卓越的科研训练体系
以培养基础学科学术殿堂的“准学者”为目标,坚持前沿引领,开展“每生一项目”,开放校内外各层次高水平研究平台,让学生接触专业前沿;坚持大师引路,实施“每生一导师”,通过师生深度交流协作,促进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养成;加强国内外交流,推进“每生一游学”,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游学项目,开拓学生学术视野,培养跨文化交流能力。

(四)精准优质的支持服务体系
开展强基铸魂专项计划,增强学生爱国报国情怀。围绕学生信仰坚定、学业提升、体质增强、心理健康、生涯发展、国际视野拓展、领导力提升等提供个性化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与思考、研究与探索创造有利条件。注重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等深度学习能力的培养与发展。强化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学习与发展综合评价,完善奖励制度体系。

05
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尚未建立的,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二)对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

(三)被录取学生不参加入学后面向新生的二次选拔,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南大强基招生专业之内,具体按照各专业动态进出方案实施。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五)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我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六)南大强基招生录取、入学培养及本研衔接转段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06
监督保障机制
(一)南大强基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违纪违规线索举报电话025-89680819。

07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08
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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