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国标代码:10011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所含专业 | 招生地区 | 学制 | 科类 | 学费(元/学年) | 设计学类 | 产品设计 | 面向全国 | 本科四年 | 文理兼招 | 10000 | 数字媒体艺术 |
具体分省专业计划将与普通文理类招生计划一起下达,请关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
二、专业介绍
三、填报高考志愿 艺术学(设计学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在提前录取批次(或者本科批次)填报,具体请参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填报我校“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体条件要求: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色盲、无色弱的考生。 (二)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美术类本科专业合格线)。具体情况请参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 (三)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规定艺术类文化本科分数线。无单科成绩要求。 (四)艺术类考生参加国家统一高考选考科目不限。填报高考志愿时,考生在专业志愿一栏只需填写“设计学类”专业。
四、高考录取原则 (一)我校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根据“分省计划”进行录取。 (二)对于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如果省、市有统一综合分计算方式要求的,按照其省市的要求),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三)对于艺术类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投档规则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规定。
五、入学复查 新生持《北京工商大学录取通知书》入学,学校根据有关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考生退回生源所在地。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邮编100048 咨询电话:(010)68983272、68984711 招办网址:zsb.bt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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