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1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及部分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1000 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 2021 年国家文件下达为准。我校所有专业学 位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部分专业接收推免生报考,具体 见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 取当年入学前(录取通知书报到日期,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 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前 4 条中 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 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前 4 条中的 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 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 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 报名参加我校教育硕士(0451)各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除符合前 4 条中的各项要求外,前置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领域(方向)一致或密切相 关(具体前置专业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通知)。其中职业技术教育领域(045120) 不接受高校教师报考。 8.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 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9.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 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 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 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 役等相关信息。正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报考 2021 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 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 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 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 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 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信息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 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确认时间:以研招网及各报考点公布时间为准,一般在 11 月上旬。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 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资格审查 1. 我校将在全面审查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的基础上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 (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前将“教 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自考准考证与考生 (0813-5505850)确认邮件收到,经审核通过后再准予考试。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 复试过程中提供。 2. 考生参加复试时我校将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复试通知 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等材 料。 3.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检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对未获得毕业证书 的应届本科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 不论何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 资格或学籍、学位等。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 初试(1)初试科目参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 两门业务课成绩满分均为 150 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 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等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专业基础 课由我校自行命题,参考书目附后。 (2)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科。 (3)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8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 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4)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初试时间: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12 月 27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 17:00)。 2. 复试 (1)我校一般执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 求(一区),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接进入复试名单。会计硕士和农业硕士将根据生源情 况划定学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 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 绩要求。 (2)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英语测试、专业考核、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等。复试 时间及具体要求,按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复试前 另行公布)。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附后。 (3)除法律 (非法学)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 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 公布。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七、录取 1.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 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 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八、学费、学制及学习形式 九、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助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金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具体名额和金额按财政部、教育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办法》文件及学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2.学校研究生奖助金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了多项奖助政策: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创新成果奖、 校长特别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校助学金、三助一辅 (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3.助学贷款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4.研究生创新基金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其立项和管 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其它 1. 涉及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2.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研究方向,主要是为了让考生了解各专业的研究动 态,入学后再进行师生互选,并确定研究方向(按研究方向招生的除外)。 3.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可以微调。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 519 号 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南行政楼 411 室) 邮 编:643000 联 系 人:彭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813)5505850 网 址:http:// yjs.suse.edu.cn 电子邮箱:suse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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