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考试(校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复制链接]
查看11113 | 回复0 | 2016-1-18 14: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拟在广西、湖南、湖北、广东、河南、江西、山东、江苏、山西、河北、安徽、甘肃、浙江、重庆、福建、黑龙江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设置考点组织专业校考,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按以下办法报名参加考试:

一、以上16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选择本省考点报名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如本省考点不设考的专业,可选择我校设考的甘肃省考点(时间安排在春节前)或南宁考点(时间安排在春节后)报考,其余省份不受理报考。

二、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选择我校设考的甘肃省考点(时间安排在春节前)或南宁考点(时间安排在春节后)报考,其余省份不受理报考。

三、广西考生网上报名缴费、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6年元月1日— 7日。(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缴费前务必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受理网报未成功事宜时间:2016年元月8日。

(三)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6年元月15日,我校南湖校区(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

(四)考试时间:2016年元月17日—22日。

(五)考试地点:美术类考试在我校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南宁市第五中学(具体详见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上的安排);非美类考试在我校南湖校区。

四、考生必须按照考点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

五、各省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联考)达标要求的,按该省的规定执行。

六、考生按照考试类别(考试科目相同)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可以兼报同类别的所有专业。

七、我校2016年演奏类各专业招录的乐器种类为:

(一)音乐表演[演奏(管弦)]: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短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小鼓、定音鼓、架子鼓、马林巴琴、木琴。

(二)音乐表演[演奏(键盘)] : 钢琴、手风琴。

(三)音乐表演[演奏(民乐)] : 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柳琴、中阮、三弦、二胡、民族打击乐。

(四)流行音乐(演奏): 电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合成器、爵士鼓、萨克斯。                                             

(五)音乐学(中美3+1项目演奏为主): 钢琴。

(六)音乐教育(演奏为主)、艺术教育(演奏为主): 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

(七)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演奏为主):以上乐种均可报考。

八、具体招生考试有关事宜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近期将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各省考点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待确定后将陆续公布,请考生务必关注并做好应考准备。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读广西艺术学院!


+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