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四川高考艺考志愿填报,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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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433 | 回复0 | 2020-1-7 13: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工业大学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拟面向有关省份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具体如下:
  一、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1)分省分专业招生拟定计划(最终计划以各省公布的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设计学类、美术学专业:广西、湖南只招艺术文,其他省份为艺术文理兼招,色盲者不予录取;
  (3)表演专业:文理兼招;
  (4)学制四年;
  (5)学费(不含书杂费):10000元/年;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1700元不等,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核定为准)
  二、表演专业校考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其中我校对身高、体重要求如下:
  身高:女:168cm(含)~185cm(含) 男:180cm(含)~199cm(含)
  体重:女:不超过62kg(含) 男:60kg(含) ~ 82kg(含)
  特别说明:有以上不符合要求者,视为不合格,请慎重报考。
  2.广东省考生须持有广东省艺术类校考准考证方可报考;
  3.湖南省考生须取得表演类(服装表演)统考合格资格方可报考;
  4.如生源所在省对报名条件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二)报名办法:
  黑龙江、山东、湖南考生采用电子报名方式,按相应报名系统规定的办法进行报名;
  广东、江西考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方式如下:
  1.广东考生:须持身份证、广东省2020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校考准考证报名;
  江西考生:须持身份证、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报考证报名;
  特别说明:以上两证均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2.交近期白底小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填报名表1份;
  3.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考生信息无误;
  4.领取广东工业大学校考准考证。
  备注:报名考试费:省外考点235元/人,广东省考点200元/人。
  (三)考试办法:
  1.考试分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2.专业课考试科目:形体测量、台步表演、造型表演,详见附件考试大纲。
  (四)校考报名考试时间与地点:
  备注:广东省外各考点报名、考试的时间最终以各省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请考生注意查看各省考试院官网公布的最终报名、考试时间。考生应提前一天到各考点了解和熟悉考试场地。
  (五)考试须知
  1.考试时,考生须穿着分体式泳装;
  2.女生在台步表演、造型表演考试时,须穿高跟鞋;
  3.考试时请勿化妆;
  4.女生考试时须挽高发髻;
  5.考生须准备1张小1寸照片,按相关表格要求粘贴好,于考试当天交给主考老师。
  (六)成绩公布
  学校实行统一封闭阅卷,并划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公示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布成绩,2020年4月中旬,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b.gdut.edu.cn)上查询校考成绩。
  三、录取办法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条件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二)录取办法:
  1.表演专业采用校考的术科成绩,设计学类和美术学专业采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的术科成绩;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与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3.表演专业:文化总分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出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按照校考术科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设计学类、美术学专业: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出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按照生源省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至各专业。
  其中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湖南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编排在“非平行组”中投档,投档排序规则参照湖南省艺术类统考专业“平行组”投档排序规则;其他省份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5.如生源所在省对投档录取条件等有最新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四、专业介绍
  1.设计学类(点击进入)
  2.美术学(点击进入)
  3.表演(点击进入)
  五、有关说明
  1.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2.表演专业:专业排名按分省独立排名(非全国排名);校考合格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各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
  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专业水平复测,复测成绩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发布。
  六、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联系电话:020-39322681、020-39322682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行政楼328室
  邮政编码:510006
  学校网址:http://www.gdut.edu.cn/
  招生办邮箱:zsb@g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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