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街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认同成都高新文化;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有较强的改革创新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及综合分析能力,服务意识强; (四)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详见《成都高新区街道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情况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只能选择一个街道的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应携带下列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 填写并打印《成都高新区街道2025年第一批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 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一个月内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3. 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五、报名要求
1. 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2.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街道的一个岗位。 3. 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或未能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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