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且为艺术类考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参加生源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音乐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 二、招生范围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西、四川共7个省(区)。 三、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计划、学制及层次 计划招生58人。具体招考方向如下: 在各省(区)招生的具体名额及招考方向详见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如部分招考方向无人报考,我校将按所在省份规定,进行志愿征集录取。 学制为四年,学历层次本科。 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要求。 四、专业考试 2023年我校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不组织专业校考。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六、录取原则 1.对于不严格区分文科计划、理科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于严格区分文科、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3+1+2”综合改革省份,如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则统一排队录取,否则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省专业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规则100%投档、录取。 七、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九、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吉林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十、其他 1.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关于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政策相抵触,均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2.新生入学后,学习期间所用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除外)。 3.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0431—85167023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 0431—85159192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 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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