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名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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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134 | 回复0 | 2022-12-9 16: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全面提升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品牌,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名优教师30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内(2017年11月30日以后,下同)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共23个,招聘计划300名,分岗位组织招聘,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男性45岁及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40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称号的女教师年龄可放宽5岁(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学历水平: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组织部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情形均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教师资格: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三证中,至少有一证的学科(或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

其中:科学学科岗位可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自然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音乐学科岗位可持舞蹈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道德与法治学科岗位可持政治、思想品德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

4.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5.工作经历:2020年2月至今,有连续6个学期在与报考岗位学段(高中教师可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学科一致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任教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的在职教师。

6.岗位条件:应具有以下六项资质之一:

①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②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魅力教师、优秀班主任;

③近五年经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名师工作室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④近五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学竞赛活动(含片段教学、说课、微课)中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评定为地市级及以上优课或精品课(优课或精品课指教学竞赛活动未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项);

⑤近五年主持地市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的评选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⑥近五年被区县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教师、四有好老师或在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学竞赛活动(含片段教学、说课、微课)中获一等奖及以上,且近五年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参加的年度考核中有一年被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等第。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疫情防控—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rsj/、岳麓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jyj/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相关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2日—12月14日(每天9:00-17:00)共三天。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链接的“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系统需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登录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全面、合法。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及符合岗位资质条件的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扫描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5.资格初审:12月12日9:00—12月15日17:00。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进行初步审查,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登录“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不可再修改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资格初审期内完善(修改)信息再次提交。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缺失、上传照片(或扫描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6.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调整的计划数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具体岗位调整通知见岳麓区教育局网站)。

(三)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3:2022年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名优教师疫情防控方案,附件4:2022年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名优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资格复审

1.有效报名人员即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2022年12月20日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2);⑦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资质材料。

3.各招聘岗位如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则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4.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5.如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超过120人,在同一场次难以完成面试任务的情况下,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随机分组,每组不超过120人,考生按分组进入面试程序。具体分组方法及分组情况见面试通知。

6.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2月28日10:00-30日17:00,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是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都必须提供的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2023年1月30日(暂定)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试教程序。

5.因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20人随机重新分组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现场公布的成绩为小组成绩。为减少同一岗位不同面试组之间评分的误差,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计算后得出。现场面试工作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分组面试考场修正系数,公示期满后公布面试成绩。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

(六)试教

1.试教入围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计划数达10个及以上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试教对象,其他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试教对象,若各岗位比例控制内末位面试分数相同的均入围。如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入围超过40人,在同一场次难以完成试教任务的情况下,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随机分组,每组不超过40人,考生按分组进入试教程序。具体分组方法及分组情况见试教通知。

2.试教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2023年1月30日(暂定)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考生参加试教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试教。未按时参加试教人员取消试教资格。

4.试教时间10分钟。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岗位考生除试教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占试教成绩10%。

5.试教成绩当场公布。试教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6.因试教入围人数超过40人随机重新分组进行试教的岗位,试教现场公布的成绩为小组成绩。为减少同一岗位不同试教组之间评分的误差,试教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计算后得出。现场试教工作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分组试教考场修正系数,公示期满后公布试教成绩。

(七)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合成。

(八)体检

1.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含递补阶段)。

2.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于2023年3月8日(暂定)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专项考察组组织实施,参照公

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岳麓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统筹分配确定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1.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5年内不得调离湖南湘江新区教育系统。

2.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

本简章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31-88999957、0731-88999309、0731-88999224

监督电话:

0731-88999276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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