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1、音乐学 2、音乐表演 3、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4、广播电视编导 二、考试地点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2016年1月11日、1月12日报名,1月13日考试。 四、考试内容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考试内容分四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自选其中一项。即: 1、钢琴(考生自选一首作品),满分100分;听音模唱,满分60分;旋律视唱,满分40分。 2、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不限,考生自选一首作品),满分100分;听音模唱,满分60分;旋律视唱,满分40分。 3、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乐器不限,考生自选一首作品),满分100分;听音模唱,满分60分;旋律视唱,满分40分。 4、舞蹈(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不限,考生自选成品舞3—5分钟),满分100分;节奏模仿,满分40分;基本功展示,满分60分。 广播电视编导 面试(100分):1、自我介绍(40)2、才艺展示(40分) 3、考官提问(20分) 笔试(100分):编写故事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持当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同一底片的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 六、咨询电话 0436—3555068,3555050 355505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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