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6年校考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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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277 | 回复0 | 2016-1-19 23: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专业

  一. 考试流程与目的

  1.考生须在“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上勾选报考“影视与话剧表演”。

  2.表演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阶段,主要根据专业的要求考查考生的外部条件、心理素质和基本专业能力——形象、身高、身材比例、嗓音、语音、形体柔韧性、乐感、注意力、观察力、理解力、想象力、激情与专业能力提升潜质等。运用比较的方法多面、系统地认识考生,考试注重考生台词能力与表演能力的考查。

  二. 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一)初试:面试(录像)

  1、朗诵(自备散文、寓言或故事一篇):

  朗诵一篇故事、散文或寓言,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二首不同风格的歌曲,无伴奏):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

  3、形体/舞蹈(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无伴奏)

  展示一段舞蹈、武术或体操,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

  (初试的三项内容综合考查,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进复试。)

  (二)复试:面试(录像)

  1、朗诵(自备或命题)

  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无伴奏)

  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

  3、形体/舞蹈(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无伴奏)

  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

  4、表演(命题集体小品)

  命题表演,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

  (复试的四项内容综合考查,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进三试。)

  (三)三试:面试(录像)

  1、表演(命题小品)

  命题表演考试,在复试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素质。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无伴奏)

  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与演唱能力;

  3、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命题)

  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理解力与语言表现能力。

  4、形体/舞蹈(命题)

  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形体技能与适应力。

  (评委将根据考生表现,给每位考生打出一个总分成绩,不分项打分。满分为100分。)

  三. 成绩确认

  1、有艺术专业统考的省,考生初试时出示统考成绩,统考成绩作为初试的参考分。

  2、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成绩不带入三试。

  3、根据三试成绩与考生报考表演专业的志愿,经全国各考点整体平衡后,将男女生分开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表演班的专业合格名单。

  四. 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半小时按自动放弃处理。

  2、要求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3、要求考生不得有纹身、刺字。

  4、女生考试时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不戴美瞳。

  5、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

  6、请携带2张1寸证件照、黑色水笔、胶水备用。

  表演(音乐剧表演)专业

  一. 考试流程与目的

  1.考生须在“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上勾选报考“音乐剧表演”。

  2.表演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阶段,主要根据专业的要求考查考生的外部条件、心理素质和基本专业能力——形象、身高、身材比例、嗓音、语音、形体柔韧性、乐感、注意力、观察力、理解力、想象力、激情与专业能力提升潜质等。运用比较的方法多面、系统地认识考生,考试更注重考生的演唱能力与舞蹈能力的考查。

  二. 考试科目与内容要求

  (一)初试:面试(录像)

  1、朗诵(自备散文、寓言或故事一篇):

  朗诵一篇故事、散文或寓言,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二首不同风格的歌曲,无伴奏):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

  3、形体/舞蹈(自备爵士舞等二种风格舞蹈)

  展示一段舞蹈,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

  (初试的三项内容综合考查,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进复试。)

  (二)复试:面试(录像)

  1、朗诵(自备或命题)

  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语言表现能力。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无伴奏)

  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与演唱能力。

  3、形体/舞蹈(自备爵士舞等二种风格舞蹈)

  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与形体技能。

  4、表演(命题集体小品)

  命题表演,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

  (复试的四项内容综合考查,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进三试。)

  (三)三试:面试(录像)

  1、表演(命题小品)

  命题表演考试,在复试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素质。

  2、演唱(自备两首不同风格歌曲、无伴奏)

  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与演唱能力;

  “音乐素养”的考试内容,考查考生的乐感与基本乐理知识。

  3、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命题)

  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理解力与语言表现能力。

  4、形体/舞蹈(命题)

  更进一步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柔韧、形体技能与适应力。

  (评委将根据考生表现,给每位考生打出一个总分成绩,不分项打分。满分为100分。)

  三. 成绩确认

  1、有艺术专业统考的省,考生初试时出示统考成绩,统考成绩作为初试的参考分。

  2、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成绩不带入三试。

  3、根据三试成绩与考生报考表演专业的志愿,经全国各考点整体平衡后,将男女生分开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表演班的专业合格名单。

  四. 注意事项

  1、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半小时按自动放弃处理。

  2、要求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3、要求考生不得有纹身、刺字。

  4、女生考试时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不戴美瞳。

  5、进入考场前,关闭手机。

  6、请携带2张1寸证件照、黑色水笔、胶水备用。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

  (一)形体观察及台步展示技巧:40分

  形体观察:通过测量考生的身高、三围、体重、肩宽、上下身比例等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赤足)

  台步展示技巧:根据音乐展示台步及模特技巧,考察考生步态、姿态、表现力及乐感等。(自备泳装、高跟鞋)

  (二)才艺展示:40分

  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的形体协调性、韵律感、艺术感染力等。(考生自备音乐,服装统一着白色短袖T恤和黑色紧身裤,时间不超过2分钟)

  (三)综合素质(口试):20分

  考察文艺素养及语言表达能力。

  综上,专业满分为100分。

  二、评分原则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专业招生考试的评分原则是根据考生的基本条件(生理、心理与基本专业能力)——形象、身高、身材比例、形体柔韧性、乐感、注意力、理解力、想象力、激情与专业能力提升潜质等因素进行评分。

  三、录取原则

  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基础上,分别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校考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四、注意事项

  1、身高比例筛选、台步及模特技巧,步态、姿态、表现力考察。

  2、才艺展示,形体协调性及艺术感染力表现。

  3、关于文艺素养的一些问答。

  4、所有考生按照报名时指定考试时间到达考场,进行身份证签到,考试顺序为电子签到的先后顺序。

  5、考试开始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6、要求考生自备5寸以上头像及全身照两张,在照片上注明姓名、准考证号,开考前交与考务人员。

  7、所在省市有艺术专业统考的考生,可出示统考成绩,以备参考。

  8、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女生需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

  9、形体观察及台步展示环节中考生需自备泳装,女生泳装为比基尼款式,赤足不得穿丝袜,女生高跟鞋高度不得超过10cm。

  10、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环节考生需自备道具及伴奏音乐(U盘)。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

  (一)初试

  1.稿件播读

  指定稿件播读(可短时浏览)。

  2.作品朗诵

  限文学作品(自备),篇幅不宜过长(3分钟以内),并要求脱稿。

  以上科目除了观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气质),以及考查考生的声音(音量、音质)和语言(普通话、口齿)等基础条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感悟能力和表现能力。

  初试两项以5分制计分(按规定人数比例及分数高低进入复试,但分数不带入复试)。

  (二)复试

  1.即兴评论

  当场抽取指定的话题资料(文本资料、图片等),稍作准备,然后针对内容发表评论(面对摄像机,限时3分钟)。

  本科目除了进一步观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气质),以及考查考生的声音和语言等基础条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言语组织和口头表达能力。

  2.才艺展示

  吹、拉、弹、唱、舞、书、画等任一特长展示。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情感、悟性、艺术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等。

  复试两项以5分制计分(按规定人数比例及分数高低进入三试,但分数不带入三试)。

  (三)三试

  1.书面写作 (50分)

  根据提供的文字素材与要求完成作文。(字数600—800字,时限一小时)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语文写作能力和思维拓展能力。

  2.文字播报、述评、言语交流(100分)

  (1)文字播报、述评:抽取指定的稿件进行播报,并对稿件反映的内容进行述评(可短时浏览,限时3分钟。此环节摄像)。

  本科目再次观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气质),和考生的声音(音量、音质)以及语言(普通话、口齿)等基础条件,并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感悟能力、流畅度和思维敏捷度及言语组织和口头表达能力等总体素质。

  (2)言语交流

  考生与考官面对面对话。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人际沟通能力及综合素质。

  三试二项共计150分(以三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记为专业考试成绩)。

  说明:

  1.初试、复试考生10人一组由专人带入考场,按要求应试。

  2.三试

  (1)进入三试的考生,在规定的考场和时间内完成作文考试。

  (2)文字播报、述评、言语交流为单独面试,考生按顺序由专人带进考场,按要求应试。

  3.第三试成绩为考生专业面试最终成绩,专业名次以分数由高到低排列。

  4.语文单科成绩要求不得低于90分。(满分150分的前提下)

  5.考生需准备一个自我介绍(1分钟内。不在考试范围,用于留档。)

  二、录取原则

  1.初试和复试每组考官应不少于教委规定人数,独立按细则要求打分,均分为该生该试成绩。

  2.按照考生初试成绩高低序列,筛选进入复试名单。按照考生复试成绩高低序列,筛选进入三试名单。

  3.进入三试后,以考生三试成绩作为最终录取的专业单考成绩。

  4.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16年招生专业考试,并获得我校招办颁发的专业合格通知书。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要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线,并按照我校专业单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男、女分开排序)。

  三、考题说明及注意事项

  1.指定稿件(较规范的稿件,本专业题库提供)

  2.朗诵作品(考生自备,限文学作品,并递交文字稿)

  3.话题资料(本专业提供)

  4.作文命题(本专业提供)

  5.言语交流内容(针对考生具体情况,围绕本专业相关问题,由考官现场提问)

  6. 主(监)考教师在考试前15分钟到位,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若无法按时参加考试,须提前与考务人员协商调整,并服从考务人员的安排,无故缺席按自动放弃处理。

  摄影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

  (一)初试(操作技能及面试,分值100分)

  1、摄影操作技能(50分)

  考试内容:室内室外自然光景色拍摄。

  考试要求:使用考场提供的Canon 数码单反相机拍摄,在考务人员安排的区域内,考生利用自然光(不准使用闪光灯)自行选景拍摄,选取三张照片交到指定的计算机中。

  考试时间:10分钟/人

  2、面试(50分)

  要求:调看实际拍摄的图片、考官与考生的对话、考生陈述对摄影的认知和个人的优势等。

  考试时间:<15分钟/人

  【共计100分,按人数比例及分数高低进入复试。】

  【评分方式: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值。】

  (二)复试(专业考试1、2合并试卷,分值100分)

  考试时间:120分钟

  1、基础知识(笔试,分值75分)

  考试内容: 摄影基础知识、文化常识以及图片、影视作品分析。

  2、美术基础(素描,分值25分)

  考试内容:以提供的人物肖像图片进行单色素描(用铅笔)。着重考察考生对事物的观察能力,对形体的结构、明暗、层次的理解能力,以及对艺术感染的表现能力。

  【初试复试合计总分200分,按照总成绩排序】

  二、录取原则

  以高考文化成绩的50%与专业校考成绩的50%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所在省市考试院对摄影专业有专项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技能考试使用考场提供的Canon 数码单反相机拍摄。拍摄以后将相机中的图像选取两幅交给考务人员输入到指定的计算机中。

  了解考生对摄影技术掌握的程度:数字相机的使用技术、构图、色彩、影调的掌握程度。

  笔试可以参考以下图书:

  《摄影技艺教程》(第七版)颜志刚著,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3年2月

  《影视语言教程》李雅田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考试前15分钟,主(监)考教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3、考生除规定的草稿纸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纸张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凡试卷中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夹带纸张,无论是否构成作弊,一律按作弊处理。考生严禁在试卷封闭线外书写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标记,违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

  (一)初试:故事创作

  每五位同学为一组, 进入考场后由考官给出故事的开头, 并指定一位同学接下去, 再由其他同学依次把故事接下去,要求接的时候要给下一位同学继续发展故事留有空间。根据现场情况,每位同学轮两至三次,每组考试时间控制在15—20分钟。初试不计分,合格即进复试,不合格即淘汰。

  评分要求:

  1、即兴反应能力

  2、口头表述能力

  3、故事连接顺畅合理

  4、互相协作能力

  筛选比例:淘汰率在50%左右

  (二)复试:文学、传媒、热点话题评述

  考生进入考场后作简单自我介绍,然后随机抽取一道题目,题目有关当下热点话题(以文学话题为主,同时也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娱乐、教育民生等)。考生根据给出的话题和材料即兴进行评述,要求有自己的观点,并能自圆其说。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5分钟左右。复试不计分,合格即进三试,不合格即淘汰。

  评分要求:

  1、口头表述能力

  2、逻辑思维能力

  3、对文学创作的兴趣

  4、有相当的阅读基础

  5、综合素质评定

  筛选比例:淘汰率在40%左右

  (三)三试:笔试

  根据要求完成写作。根据题目要求完成一篇散文写作(800字左右)、一篇故事写作(1200字左右)。考试时间180分钟。总分200分。

  评分标准:

  1. 故事情节有条理、有逻辑20%

  2、能够充分呈现创意和想象30%

  3、文字表达准确流畅,有较为扎实的文字功底30%

  4、有健康的三观,能呈现积极向上的情绪20%

  筛选比例:合格率为35%-40%

  二、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编导类艺术统考,且成绩合格(如当地无编导类艺术统考,则直接参加我校校考)。

  2、录取时,以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满分200分)的50%和当地2016年高考文化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的50%相加,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注意事项

  1、每场入场人数:

  初试为5人一组入场;复试为1人一组入场;三试为全体入场,同时开考。

  2、笔试开考前15分钟,主(监)考老师到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产品设计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

  (一)初试:模型制作、草图测试

  1、模型制作:使用给定材料,制作简单模型。

  2、草图测试:自选一道题目,根据专业方向的考试要求。

  (二)复试:创意设计解决方案、面试

  1、创意设计解决方案:通过对给定产品的设计或改良,根据专业方向的考试要求。

  2、面试:回答考官提问,根据专业方向对学生学习的要求。

  本专业分“战略设计与创新”和“可持续家具设计”两个方向。

  二、评分原则

  产品设计专业招生考试的评分原则是根据该专业方向对考生学习的基本要求(创造性思维、动手能力、沟通能力等)与专业能力提升潜力等因素进行评分。

  由于设计无法用好坏来衡量,设定的考试科目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在初试和复试,考官将根据每位考生的基本能力与表现综合对考生评价。每一科目分数值为0~100分,满分为100分。

  三、评价指标

  1、模型制作:

  模型制作能力,观察能力,细节能力,表现力,创新思维。

  2、草图测试:

  对造型的理解力,透视绘图能力,线条速写及布局,细节能力,表现力,创新思维。

  3、创意设计解决方案:

  创意思维,问题解决能力,建议汲取,如何面对评论以及个人技巧等方面。

  4、面试:

  英文水平,交流能力,展示能力,个性及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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