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四川大学2021年艺术类各专业不组织校考,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
2.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各专业文化成绩要求如下:
(1)报考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报考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相应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8米。我校舞蹈表演专业招收除拉丁舞、街舞以外的舞种。
4.音乐表演(声乐)专业仅招收美声、民族唱法。
录取规则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
(1)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音乐表演(声乐)、舞蹈表演专业: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我校艺术类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录取时,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理科排序的生源省份,我校按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区分文理科排序的生源省份,我校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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