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复制链接]
查看15921 | 回复0 | 2021-7-7 11: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20】13号文件《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照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或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具体各省最低控制线如下:
代码
省份
艺术(文)
艺术(理)
11
北京
300
12
天津
347
13
河北
341
309
14
山西
344
308
15
内蒙古
294
226
21
辽宁
342
252
22
吉林
251
229
23
黑龙江
266
210
31
上海
300
32
江苏
357
313
33
浙江
371
34
安徽
389
311
35
福建
350
317
36
江西
372
332
37
山东
333
41
河南
350
42
湖北
347
298
43
湖南
350
326
44
广东
336
324
45
广西
310
261
46
海南
350
50
重庆
342
335
51
四川
356
323
52
贵州
359
275
53
云南
375
326
54
西藏
244
205
61
陕西
305
256
62
甘肃
324
252
63
青海
271
233
64
宁夏
323
259
65
新疆
263
227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成绩70%折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100×70)。



+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