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 批次 | 考试形式 | 专业 | 录取分数线 | 江苏 |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2小批 | 统考 | 广播电视编导 | 504(综合分) | 声乐统考 | 音乐学(师范) | 180(专业分) | 音乐表演 | 177(专业分) | 器乐统考 | 音乐学(师范) | 183(专业分) | 音乐表演 | 178(专业分) | 统考 | 美术学(师范) | 491(综合分) | 视觉传达设计 | 484(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480(综合分) | 摄影 | 479(综合分) |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3小批 | 委托校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化过线/专业合格 | 校考 | 书法学 | 文化过线/专业合格 |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 | 文化过线/专业合格 | 山东 | 本科艺术校考批 | 联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76.65(综合分) | 音乐学(师范) | 77.53(专业分) | 音乐表演 | 77.43(专业分) | 书法学 | 495.9(综合分) |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 | 152(专业分) | 本科艺术统考批 | 统考 | 广播电视编导 | 479.9(综合分) | 上海 | 本科艺术乙批 | 统考 | 美术学(师范) | 723.4(综合分) | 摄影 | 703.6(综合分) | 视觉传达设计 | 714(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710.2(综合分) | 广播电视编导 | 613(综合分) | 浙江 | 艺术类第二批 | 统考 | 视觉传达设计 | 540(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537(综合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541(综合分) | 安徽 | 艺术类第二批 | 统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26(综合分) | 统考 | 广播电视编导 | 652(综合分) | 统考 | 美术学(师范) | 681.76(综合分) | 视觉传达设计 | 681.25(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652.26(综合分) | 摄影 | 644.02(综合分) | 统考 |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 | 616(综合分) | 河南 | 提前艺术本科B段 | 统考 | 视觉传达设计 | 629(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635(综合分) | 美术学(师范) | 660(综合分) | 统考 | 书法学 | 693(综合分) | 统考 | 摄影 | 598(综合分) | 统考 |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 | 139(专业分) | 江西 | 本科二批B段 | 统考 | 视觉传达设计 | 498(综合分) | 美术学(师范) | 501(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494(综合分) | 内蒙 | 本科提前B批 | 统考 | 音乐学(师范) | 193(专业分) | 音乐表演 | 174(专业分) | 河北 | 本科二批 | 统考 | 美术学(师范) | 589.5(综合分) | 视觉传达设计 | 576.25(综合分) | 数字媒体艺术 | 536.75(综合分) | 云南 | 二本及预科 | 统考 | 音乐学(师范) | 147(专业分) | 贵州 | 体育艺术二本 | 统考 | 数字媒体艺术 | 574(综合分) | 视觉传达设计 | 588(综合分) | 注:各专业录取分每年变动较大,数据仅供参考,以各省级考试院公布为准。
省外录取原则
1、报考学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或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采用的相关专业联考,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2、报考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报考学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4、报考学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照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5、报考学校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录取时以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6、报考学校体育教育(师范)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7、报考学校书法学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8、报考学校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江苏省录取原则
1、报考学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合格(或D级)不得超过3门,同时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或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2、报考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报考学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4、报考学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照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5、报考学校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以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6、报考学校书法学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7、报考学校体育教育(师范)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8、报考学校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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