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0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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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0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省份
专业
批次
最低分
平均分
最高分
山西
美术学
本二批A
62.34
64.54
66.08
视觉传达设计
本二批A
64.63
66.54
68.18
公共艺术
本二批A
65.41
66.32
68.56
福建
美术学
艺术本科A批
71.8
72
72.3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本科A批
71.6
71.6
71.7
公共艺术
艺术本科A批
71.2
71.8
72.6
江西
美术学
第二批本科
518
519.8
521
视觉传达设计
第二批本科
520
521.3
521
服装与服饰设计
第二批本科
518
520.3
521
山东
美术学
艺术类本科批
532.42
539.6
553.05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本科批
535.5
536.8
538.43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类本科批
531.25
533.9
536.92
广西
美术学
本科提前批
517
523.7
534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提前批
536
542.7
550
公共艺术
本科提前批
518
531.7
545
海南
美术学
本科艺术类
198.5
200.1
201.5
公共艺术
本科艺术类
195.2
195.9
196.8
重庆
美术学
艺术本科批A段
209
211.3
216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本科批A段
208
209.6
214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本科批A段
207
208.5
213
公共艺术
艺术本科批A段
207
208.1
211
四川
美术学
艺术本科一批
243
245.7
254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本科一批
244
246.6
248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本科一批
244
245.1
246
  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一)专业成绩认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
  (二)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和出档规定;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三)实施“顺序志愿”的,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进档考生;实施“平行志愿”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四)进档考生按以下规则确定专业:
  1.实施“平行志愿”的,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实行“顺序志愿”的,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折算方式为: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70
  3.专业计划录取不满额时,在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如所填专业均已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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