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招聘教师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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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四川艺术生工作招聘应聘 于 2021-6-15 10:40 编辑

结合彭州市教育系统下属学校的实际需求,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创新教师编制管理的意见》(成机编〔2020〕148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员额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受彭州市教育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编外教师,纳入员额管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小学:语文15名,数学8名。
初中:语文4名,数学3名,物理2名,地理2名,信息技术2名,生物1名,化学1名
英语5名,音乐4名,体育3名,美术3名,心理健康1名,特殊教育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乐观豁达,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记录;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正高级教师可适当放宽;
4.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达到学科和学段相应要求,心理健康等专业老师应有相应从业资格证;
5.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
6.应届毕业生应开具相关证明并确保在2021年7月底前获得相关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已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三、薪酬待遇
1.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2.按有关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3.薪酬待遇实行因岗设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4.享有公办学校同等职称评审、评优选先、外出培训、健康体检、工会活动等待遇;
5.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正高级教师待遇面议。

四、报名及原件校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2021年6月25日;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网络报名方式:关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截止6月25日16:30前,在教师招聘栏目-招聘报名栏目,选择2021年员额教师项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标准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照片等信息,经审核合格后,按通知要求及时到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复审相关原件。

现场报名方式:本人可直接到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彭西路449号四楼)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彭州市教育系统2021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配。报名时应提供《彭州市教育系统2021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的照片、电子标准照。
应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原件校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初审通过后,会通知本人到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现场校验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复印件一份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原件校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原件校验、资格审查地点: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彭西路449号四楼)。

五、业务考核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业务考核环节。业务考核面试时间预计2021年7月上旬,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招聘-面试查询栏目查看下载面试通知书及相关事项通知。
业务考核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业务考核不能形成竞争的考核招聘岗位(即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考核招聘人数的岗位),其考核成绩须不低于75分,否则,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考评小组将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在面试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招录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七、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及考察人员范围,并由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政审及诚信考察,考核工作参考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九、聘用及管理
(一)按照彭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彭州市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工作。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聘用期限内。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此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8-83888815,彭州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28—83708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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