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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简章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隶属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学院是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建设行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建设部确定的“中德合作中西部地区建设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确定的 “国家建筑技能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职业教育建筑技术实训基地、物流管理实训基地”,四川省首批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单位,四川省率先引入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的高校,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率先在四川省高职院校中建成唯一的A类优秀省级大学科技园,“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网络影响力50强”,“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获得“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
学院有德阳、成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129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图书133.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价值2.6余亿元,固定资产总值9亿元。学院现有教职工1254人,全日制学生19117人,继续教育学生319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高等学校校企联合应用技术创新基地3个、工程技术创新团队3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5人、省级突出贡献优秀专家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名辅导员1人。教授46人、副教授211人、“双师”素质教师339人。博士51人、在读博士58人、硕士715人。学院另有兼职教师350余人,均为行业企业知名专家和能工巧匠。
学院专业设置以土建、交通、管理类专业为主,兼顾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测绘、材料、水利、人文等多专业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12个教学系(院)、1个教学部,开设60个专业,其中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1个、国家示范专业5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四川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四川省重点专业4个,是全省乃至全国专业设置最多的高职院校之一;主持完成国家高职职业教育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独立主持)和工程造价专业(第二主持)教学资源库建设。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四川省精品资源共享课10门、四川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四川省“课程思政”示范课2门;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29本、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12本。做深做细做实产教融合。建成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四川省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建设职教集团争创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建设职教联盟运行良好。主持制订了7个专业的教育标准和7个行业资格标准,参与制订了18个专业的教育标准和15个行业资格标准。主持职业教育土木水利类专业目录修(制)订。主办《招标与投标》公开期刊。主持编制了21本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规程,主编的《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荣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其中在国有大型企业就业率保持在50%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率达95%以上,取得了“高质量、高就业、高成才”的人才培养效果。
一、招聘计划以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本科及硕士专业与需求专业一致; 2.基础课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有3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 3.截至2021年9月1日,年龄不超过50周岁;属在职人员的,近三年考核等次须在合格(称职)以上。 4. 《2021年专职教师引进计划一览表》中其它相关要求。
三、薪酬待遇
1.按照学校人才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2.依法购买“五险一金”。 3.在校园内的教师公寓楼提供住房。
四、应聘方式
1.有意应聘者请于2021年4月20日前登陆指定链接,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初选合格后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要求 1.通过简历初审的求职者来校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纸质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3.凡未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前来应聘者,学院恕不接待。所有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三)面试方式面试+试讲(试讲准备30分钟左右的课程,课程内容为自己相关专业即可,可备PPT助讲)
六、录取办法
面试通过结果将电话通知或网上公示。请拟录用者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
七、联系方式地址: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嘉陵江西路4号院人事处(行政楼307室)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838-265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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