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招聘公告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
(二)简历收取
在报名时间内,报名者将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各1份,发送至电子邮箱15266683@qq.com。报名邮件的标题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报名登记表》和个人简历中需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简历收取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
(三)资格审查
2020年12月23日前,对全部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将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通知。
(五)审查体检
按照面试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审查人选,通过审查后电话通知参加体检。审查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体检由信息中心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国人部发﹝2005﹞1号)确定,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结果者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体检费用由信息中心承担,体检不合格者,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我中心将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以及未按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如系其它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本次拟招聘的工作人员,无事业单位编制。正式聘用后与在编工作人员同工同酬,工资福利待遇等参照在编人员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监督。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