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培养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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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806 | 回复0 | 2020-5-30 14: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通知》明确,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重点支持在国家急需相关领域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通知》明确,为满足更多学生参加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需要,学生不仅可以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还可以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大大拓宽了学生的学习专业。同时,教育部将重点支持高校在国家急需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急技术与管理、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领域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支持高校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学生毕业派遣有政策保障
《通知》进一步明确,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为解决学生后顾之忧,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招生计划不占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教育部支持高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除每年正常进行的专业集中备案外,为应对高校当前需求,近期专门增加一次集中备案,保障高校在今年即可招生。招生计划将作为增量,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占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高校可以自主研究制定招生考试办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不得迁就和随意降低标准
为保障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质量,《通知》要求,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五年及以上的高校,才可以申请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高校要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不得迁就和随意降低标准。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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