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山东省) 一、报名 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须于2月1日—2月23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lc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段内选定考试时间,网上交费成功后自行打印《聊城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月26日9:00—11:00 2. 地点:聊城大学东校区1号、2号、4号、5号教学楼,详情见学校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1. 科目:艺术基础知识、影视评论(默评) 2. 艺术基础知识200分、影视评论100分 四、考生须知 1. 持二代身份证、专业报考证、学校准考证(原件,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2. 须自带2B铅笔、橡皮和0.5mm黑色签字笔,在试卷和答题卡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学校测试号、座号等栏目,按答题卡要求在指定位置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 3. 严禁携带任何书籍、纸张、各种通讯工具(如无线耳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带进考场的考生须在开考前交监考教师代为保管,开考后无论使用与否,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 4. 须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15分钟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准交卷出场。 5.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严禁将试题、草稿纸和答题卡带出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6.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按草稿纸、试题、答题卡自下而上的顺序排放好,坐在座位上,等候监考员查收。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以此离开考场。 7. 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8. 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考试现场通知。 2016年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山东省) 一、报名 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须于2月1日—2月17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lc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段内选定考试时间,网上交费成功后自行打印《聊城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招生专业说明 1. 音乐学(声乐)主项为声乐 2. 音乐学(器乐)主项为键盘(钢琴、手风琴)或器乐(中西乐器)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月19日—2月21日(约) 2. 时段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晚19:00-21:00 3. 地点 聊城大学西校区音乐学院教学楼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1. 音乐学(声乐) 主项和视唱,共100分。 2. 音乐学(器乐) 主项和视唱,共100分。 五、考生须知 1. 考生持二代身份证、专业报考证、学校准考证(原件,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2. 钢琴伴奏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 3. 考生应按预约时间参加考试,凡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学校视专业考试进度另行安排考试时间,但最迟不得超出该专业公布的考试结束时间,逾期不再单独安排考试。 4. 考生按分组情况进行电脑抽签随机确定出场顺序。考生登台考试,不准报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专业报考号、考试曲目等任何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5. 考场内考生不准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作弊处理。 6.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7.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考试现场通知。 2016年舞蹈学专业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山东省) 一、报名 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须于2月1日—2月17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lc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段内选定考试时间,网上交费成功后自行打印《聊城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招生项目说明 民族舞,不招收体育舞蹈。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月19日、20日 2. 时段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晚19:00-21:00 3. 地点:聊城大学西校区音乐学院教学楼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自选成品舞一个,基本功,共100分 五、考生须知 1. 考生持二代身份证、专业报考证、学校准考证(原件,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2.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音乐光盘(或U盘)、服装。 3. 考生应按预约时间参加考试,逾期不再单独安排考试。 4. 考生按分组情况进行电脑抽签随机确定出场顺序。考生登台考试,不准报本人姓名、准考证号、专业报考号、考试曲目等任何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5. 考场内考生不准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作弊处理。 6.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7.请随时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考试现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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