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艺术类校考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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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华南农业大学音乐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术科考试是面向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声乐演唱或钢琴演奏的技术水平及表现力,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音乐工作的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合格学生。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音乐校考术科满分100分。
  校考术科成绩=(复试成绩×60%)+(省统考成绩÷生源省术科统考满分×100×40%)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具体要求见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 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声乐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
  复试:考生选取2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 考试要求
  (1)考试时考场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
  (2)外国歌剧咏叹调不能移调演唱,其他歌曲可移调演唱。
  4.评分标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
  注:考生应符合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身高要求,并且五官端正。
  (二)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钢琴演奏水平、综合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钢琴考生现场弹奏两首作品,包括车尔尼钢琴练习曲作品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另一首可自选同等程度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复调等乐曲一首。
  复试:钢琴考生现场弹奏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3. 考试要求
  (1)考生弹奏的速度应基本按照指定教材标注的速度,反复记号不用反复弹奏。
  (2)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抽考作品片段。
  4.评分标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
  (2)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作品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3)能较好地体现作品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4)作品的程度及完成的质量。
  注:考生必须具有学习钢琴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单手大指和小指能伸展到八度。
  2016年华南农业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术科考试大纲
  一、文学基础(66分)
  (一)笔试内容:
  快速阅读高中语文大纲范围内4-5篇给定文献,然后回答文后的问题。
  1、文献类型包括现当代文学作品节选、古诗词名篇、文学剧本节选、散文、杂文等。
  2、文献单篇长度不超过500字。
  3、文后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和简答题。
  (二)考核目标:
  考查学生的文学素养,以及对文字信息的快速搜集和处理能力。
  1、文艺基础。考查学生对文学常识及文艺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
  2、文本赏析。对古诗词和现代文学经典片段精读审美,阐释其中的意境,对其叙述或描绘的场景理解升华。
  3、文本分析。考查考生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二、场景设计(34分)
  (一)笔试内容:
  根据给定的故事文本进行场景分配,并分画面和声音两个部分设计镜头。
  1、画面设计部分包括景别、角度、运动、场景描述。
  2、声音设计部分包括同期声、音乐、音响、音效。
  3、故事文本长度为400-600字
  (二)考核目标:
  考查学生对文本影像化转换的能力,包括:
  1、分镜头叙事及影视节奏把握的能力;
  2、意境营造及气氛渲染的能力;
  3、画画、声声、声画的组合与衔接以及段落转换的能力。
  三、故事编写(50分)
  (一)笔试内容:
  根据给定的条件或要素,编写一个篇幅在800字以上、适合影像制作的故事。常见的给定条件为下列之一:
  1、根据给定的3-5个关键词编故事
  2、根据给定的事由或物品编故事
  3、根据现有的故事开头续故事
  (二)考核目标:
  考查学生的影视编剧能力,要求编写的故事具有下列特征:
  1、有合理的角色分配,能够鲜明地塑造人物形象;
  2、能够恰当地设计角色言行、情节冲突、结构线索与情节转换;
  3、蕴含特定的理念、情绪或者气氛。
  华南农业大学艺术类招生考试表演专业术科考试大纲(2016年)
  报考条件:男178cm以上,女165cm以上
  考试内容
  1、形象考核(照片用于评形象分、此环节要求泳装)
  2、形体测量(此环节要求泳装)
  测量尺寸如下:身高、体重、胸围、腰围、臀围、大腿围、小腿围、头围、上下身比值、腿型、是否有疤痕;
  3、语言、T台展示(此环节要求泳装)
  3.1、自我介绍---发音、吐字清晰;
  3.2、身体展示---规定动作展示 ;
  3.3、语言艺术展示---规定文章朗诵;
  3.4、台步展示---T台展示;
  4、身体协调性考核(此环节自备服装)
  舞蹈和健美操任选其一、其它表现形式无成绩;
  华南农业大学表演专业考试大纲
  考试内容一:形象考核与形体测量(满分40分)
  1、目的与要求
  通过审视考生的外貌形象,测量身高、体重、三围等尺寸,来核定考生外部条件的基本情况。要求考生穿分体式泳装。
  2、具体内容:
  (1)测量尺寸:身高、体重、头围、肩宽、胸围、腰围、臀围、大腿围、小腿围、上下身比值、腿型(正常/X型/O型)、是否有疤痕、纹身等印记。
  3、评分标准:
  (1)女:身高1.65m—1.82m 体重45kg~62kg,胸围74cm~88cm,腰围54cm~68cm,臀围78cm~90cm,小腿围30cm~35cm,上下身比值8~16cm;
  男:身高1.80m—1.92m 体重60kg~80kg,胸围88cm~100cm,腰围70cm~80cm,臀围85cm~95cm,小腿围35cm~40cm,上下身比值8~16cm。
  (2)腿型笔直,无变形。
  (3)身上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4)无鸡胸、驼背等不良体态,体型挺拔,优美。
  考试内容二:语言、T台展示(满分40分)
  1、目的与要求:通过自我介绍,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能力与表达能力;通过身体展示,考察考生的体型、体态;通过朗诵,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对文章的情感把控和感受能力;通过台步,考察考生的节奏感与身体协调性。
  2、具体内容:自我介绍(1分钟);规定动作展示;规定文章朗诵(1分钟);台步展示。
  3、评分标准:
  (1)自我介绍:语言通顺流畅,有一定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能展现较强的综合素质。
  (2)规定动作展示:动作标准,体型、体态俱佳。
  (3)语言艺术展示:发音、吐字清晰;语言具备一定的艺术感染力;表情适当,不做作。
  (4)台步展示:节奏感强、身体协调性好、表现力强。
  考试内容三: 身体协调性考核(满分20分)
  1、目的与要求:通过考察考生的舞蹈、健美操,了解考生的乐感、协调性、情感和肢体的表现力。
  2、具体内容:舞蹈、健美操任选其一,时间不超过2分钟。考生自备服装、音乐光碟、道具等。
  3、评分标准:
  (1)乐感较好。
  (2)身体协调性较好。
  (3)情感和肢体动作的展现,富有感染力
  华南农业大学美术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术科考试,是面向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术科统考要求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目的
  美术术科统考包括素描、色彩两门科目。
  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色彩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素描、色彩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考生美术术科统考的总分为素描、色彩两科得分之和,满分为200分。
  五、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写生(静物、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炭棒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8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小时。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造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关系、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画面调子对比明快,素描关系准确,表现生动,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构图 占20%
  造型与比例 占30%
  细节深入与局部刻画 占25%
  表现手段与技法 占25%
  (二)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写生(静物、人物头像);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彩纸(考场提供);
  ②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8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④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考生时间为3小时。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有明确的色调意识和良好的色彩感觉,构图合理,色彩关系明确生动,画面富有美感;色彩与形体结合紧密,表现生动,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构图 占15%
  色彩关系 占35%
  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色彩表现技法 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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