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素质教育,提升学生艺术修养,繁荣校园文化,2019年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将继续招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符合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2.我校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以“电子科技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两个名称进行招生,其中:
“电子科技大学”理科面向全国招生,文科面向河北、山西、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十个省市招生,高考综合改革面向浙江、上海招生。
“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理科面向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十四个省市招生,高考综合改革面向浙江招生。
二、招生项目及拟公示人数
我校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为22人,按照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确定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各招生项目及拟公示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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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电子科技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两个招生名称之间的招生项目不能相互调整。
2.如“优秀”项目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首先选择同类别内其它“优秀”项目进行依次递补(管弦乐类顺序:圆号、大提琴、双簧管;舞蹈类顺序:民族舞、古典舞),如仍无法满足,则按照圆号、大提琴、双簧管、民族舞、古典舞、表演项目顺序依次递补;每个项目每轮次递补1人。
3.如“合格”项目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名额可在同类别内其它“合格”项目中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择优递补。
三、报考条件
1.管弦乐类考生: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有较强的识谱能力(五线谱)。
2.舞蹈类考生:男173cm(含)以上,女162cm(含)以上;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协调性好,有较强的舞蹈表现力。
3.语言类表演考生:男生173cm(含)以上,女生160cm(含)以上;语言能力佳、表演能力强。
四、报考程序
1.报名
(1)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只能在“电子科技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两个招生名称中选择其一。招生名称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3)考生只能选报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2.初审结果查询
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本简章要求,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请考生于2019年1月18日至1月21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3.缴费
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考试并进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测试。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测试费用标准为200元/人,缴费后,无论参加测试与否,测试费不予退还。
4.准考证打印
通过初审并成功缴费的考生请于2019年2月26日至3月1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五、测试
1.报到
报到时间:2019[size=12.0000pt]年[size=12.0000pt]3[size=12.0000pt]月[size=12.0000pt]2[size=12.0000pt]日9:00—13:00
报到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活动中心二楼九洲厅
交验材料:
[size=12.0000pt]([size=12.0000pt]1)《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或《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原件(按照要求签字并盖章)
[size=12.0000pt]([size=12.0000pt]2)准考证
[size=12.0000pt]([size=12.0000pt]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size=12.0000pt]([size=12.0000pt]4)本人正面免冠白底彩色一寸证件照一张
2.文化课测试
测试时间:2019年3月2日14:30-16:30(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
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详见准考证)
测试科目:数学、英语(各100分,满分200分)
3.专业测试
测试时间:2019年3月3日9:00开始(详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测试内容: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具体要求如下
(1)管弦乐类:自选能展现自身水平的曲目一首(3分钟以内,要求背谱演奏),五线谱视奏一段(现场抽题,其中长笛考生用短笛进行视奏)。
(2)舞蹈类:基本功、个人技巧、摹仿;自选舞蹈一个(3分钟以内)。
(3)语言类表演考生,自备诗朗诵一首(可节选,3分钟以内)和单人小品一个(3分钟以内),即兴命题小品表演(现场抽题)。
4.测试注意事项
(1)因考生个人原因测试当天未到或迟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不予补测,报名费不退。
(2)文化课测试试卷不分文理,统一命题,统一划线。
(3)测试点提供双排键(型号YAMAHA-01C)、低音提琴,其他乐器自备,自带服装、道具;对于身高有要求的项目,测试现场设置身高测量区,测量考生的净身高,身高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
(4)管弦乐类考生只能填报一首测试曲目,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测试时拉帘演奏。
(5)舞蹈类考生只能填报一个自选舞蹈,如需使用伴奏,自备伴奏,伴奏限MP3格式音频文件,U盘存储。
(6)语言类表演考生填报一首诗朗诵和一个单人小品。
5.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所有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
6.测试结果查询
请考生于2019年3月12日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测试结果。
六、录取办法
2019年,我校将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两个名称分别确定高水平艺术团备选考生名单和公示考生名单。
1.公示考生名单确定
公示考生名单在备选考生中确定,备选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的测试控制线(按照参加文化课测试总人数的前60%划定文化课测试控制线)。
(2)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
确定公示考生名单时,首先,在备选考生中,依据各项目拟公示“优秀”资格人数,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确定“优秀”考生公示名单,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测试成绩、数学成绩择优排序;然后,在其余备选考生中,依据各项目拟公示“合格”资格人数,按照文化课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公示名单,若文化测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数学成绩择优排序。
2.公示
通过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考生名单,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和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相应的预录取资格。
3.取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在高考志愿中填报我校(具体志愿填报规则、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录取方式按照生源地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要求执行。
4.录取优惠政策
(1)对于填报“电子科技大学”,且被认定为“优秀”同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电子科技大学”在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上海,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经生源地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同意,我校予以录取,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得超出“电子科技大学”在考生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
(2)对于填报“电子科技大学”,且被认定为“合格”同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电子科技大学”在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上海,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经生源地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同意,我校予以录取,满足考生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得超出“电子科技大学”在考生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且不得重复填报同一专业志愿。
(3)对于填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且被认定为“合格”同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生源地省份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该模拟投档线为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对应的本一批投档代码/单位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上海,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经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同意,我校予以录取,满足考生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得超出“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考生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且不得重复填报同一专业志愿。
七、入学与复查
1.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入校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艺术专项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和演出,遵守高水平艺术团管理规定。未能达到要求的,将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在校期间须完成针对艺术团学生排练演出等有关的附加必修环节的考核要求。
八、重要日程
1.报名: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6日
2.初审结果查询:2019年1月18日起
3.确认考试及网上缴费:2019年1月18日—2019年1月21日
4.打印准考证:2019年2月26日—2019年3月1日
5.报到:2019年3月2日9:00—13:00
6.测试:2019年3月2日—3月3日
7.测试结果查询:2019年3月12日起
九、注意事项
1.获得预录取资格考生须达到或满足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相关规定。
2.获得预录取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
3.获得预录取资格考生可填报的录取专业以所在省份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我校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上海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与我校对该省(市)公布的2019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5.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按照《电子科技大学2019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要求执行。
6.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监督机制
1.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61830237。
2.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我校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61831067、028—61830362、028-61831138
咨询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各省级招办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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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中心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