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认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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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考网 于 2019-5-17 12:09 编辑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坐落于缙云山麓、嘉陵江畔,占地8000余亩,校舍面积165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0%。泱泱校园,宏丽庄重,气象万千,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为做好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公费师范生)、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公费师范生)、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演唱演奏、音乐与戏剧方向)、舞蹈学,总计划共78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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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2019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不组织校考。凡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并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考生,可报考相应专业。
  1.报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
  3.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报考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70%;报考绘画、雕塑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
  4.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
  音乐表演专业分为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演唱演奏、音乐与戏剧5个方向招生,考生须按照各方向相应要求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仅限美声、民族唱法考生报考;音乐表演(钢琴方向)专业仅限钢琴考生报考;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仅限竹笛、笙、二胡、古筝、琵琶、唢呐、阮、扬琴、民族打击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圆号、长号、小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大管、手风琴、吉他、马林巴、小军鼓考生报考;音乐表演(通俗演唱、演奏方向)专业仅限通俗唱法、电吉他、贝司、键盘、架子鼓考生报考;音乐表演(音乐与戏剧方向)专业仅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考生报考。
  5.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
  6.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通俗演唱演奏方向)中的通俗演唱、音乐表演(音乐与戏剧方向)、舞蹈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三、录取规则
  各专业的录取排序,均以考生参加的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为依据。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见下表:
  学院
  招生专业
  录取规则
  备注
  文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
  新闻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
  美术学院
  美术学(公费师范生)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
  视觉传达设计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7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绘画、雕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
  纺织服装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7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
  音乐学院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音乐学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仅限美声、民族唱法考生报考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仅限钢琴考生报考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仅限竹笛、笙、二胡、古筝、琵琶、唢呐、阮、扬琴、民族打击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圆号、长号、小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大管、手风琴、吉他、马林巴、小军鼓考生报考
  音乐表演(通俗演唱、演奏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通俗演唱方向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仅限通俗唱法、电吉他、贝司、键盘、架子鼓考生报考
  音乐表演(音乐与戏剧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仅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考生报考
  舞蹈学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
  特别说明
  1.我校在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中,对不符合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是否符合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
  2.对设有多个专业志愿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成绩,根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2、1、1”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学费标准
  美术学(公费师范生)、音乐学(公费师范生)专业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执行,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免收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其余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
  五、运行与监督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凡经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政编码:400715
  咨询电话:023-68252513
  电子邮箱: zs2006@swu.edu.cn
  温馨提醒:请于工作时间来电
  八、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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