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闻稿件 新学期开始时,本市初中、小学有望全面实施"两免一补",学生免交杂费、书本费等费用,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将发放生活补助。记者从市教委日前公布的2006年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这部分费用将由市政府"买单". 据了解,目前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约为90万人,免除所有杂费和书本费后,预计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将在原有基础上翻一番,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 据介绍,本市近5年来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免杂费、书本费政策。200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学生免收杂费;2002年,免收杂费的范围扩大到全市10个远郊区县和城近郊区低保户学生;2003年以来,又对全市低保家庭学生及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教科书费,免收特教学校住宿生住宿费,并每人每发放100元伙食补贴;从今年开始,这项优惠政策又扩大到全城八个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评述提示 我们要学会对事件进行"剥洋葱式"的追问:这事情的直接影响就是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有学上。这样做结果是什么?就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受到教育,这样他们就有可能改变他们的父辈所面临的经济状况,从而摆脱蔓贫困。这体现了什么?体现了我们的政府在努力帮助弱势群体,帮助他们摆脱贫困,而且尽量想到全社会每一个成员的利益,使弱者能得到帮助,让所有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尽管因为家境不同,他们生而不平等,但是社会给他们摆脱不平等的机会。这叫做在起点上实现公平。这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开端。而如果能够真正实现机会的平等,就使得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机会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从而获得成功。如果我们能够把这个题目挖掘到这个深度就足够了。 当然,大家不太可能一下子就能够把这个问题挖掘得这么透彻,但是,我们在追问的过程中能做到其中的一两点就已经很不错了。 对事件进行穷根究底式的追问,向深度进军,这是最能打动听者的评述方式。 (二) 新闻稿件 去年12月中旬,安徽民工黄某在拆房时,被一堵倒下的单体墙压倒,当即造成左半侧肋骨全断、颅脑骨折,抢救无效死亡。 这样的意外伤害事故每天都在上演。记者昨天简略地统计了一下,2005年,杭州市四医院急诊室接到民工意外伤害350例,其中类似脑外伤的严重伤害40例,死亡20例;杭州市二医院急诊室接到并转到病房住院的(不包括留院观察及简单急诊处理的)就有320例,死亡数每月在1-2例左右…仅以这两家医院的急诊量计算,杭州平均每天就要发生两起民工意外伤害事件,每月死亡2-3人。 民工意外伤害以手指切割伤、腰扭伤、高处坠落及头外伤、复合伤为主,尤其是高处坠落事故非常普遍。 评述提示 这又是一个关于农民工的话题。这次说的是工伤。在分析这条新闻的时候,要找出其中的核心:农民工太容易受伤害了。 在评论的结构组织上,可以从fstf网:[,所反映出来的事实出发,说明农民工在劳动中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了,必须要引起政肘相天鄙1 l刚里佻。]A疋我们从中挖掘出来的中心论点。 接着要追问:他们为什么容易受伤?从他们所受伤的种类来看明显是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这背后的责任在雇佣农民工的经营者身上。而政府的劳动部门在这个问题上明显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解决的办法:核心的举措是政府部门要把农民工的劳动保护真正管起来,把这些同对雇佣农民工的经营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 新闻稿件 母亲瘫痪在床,儿子又查出白血病,家中一贫如洗。羸弱的母亲停药为儿子治病,16岁的儿子陈辉却悄悄离家出走,到郑州打工,为母亲筹钱。河南媒体报道此事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为救母子二人,19日,郑州交通学院l万余名学生相继在一份"典身契约"乙方位置上签名,他们以合同方式承诺,只要签约单位有爱心,愿意为陈辉出钱治病,他们愿为签约单位白工作一年。 当天上午郑州交通学院内,写有"从我做起,让世界充满爱"的红色条幅,挂在办公楼的醒目位置,条幅下坐着七八个学生,他们每人拿一份陈辉救母报道的复印件,周围则围满了不同年级的学生 一份"典身契约"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契约书上写道:为了帮助陈辉治疗白血病,我们郑州交通学院的学生, 自愿与甲方(用人单位)提前签订就业契约。提前预支一年的劳动报酬,无偿捐给陈辉,救助其治病。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契约。 据悉,当天该学院共有1万余人在"典身契约"上签了字。 对于此事,郑州交通学院宣传处杨处长介绍,该活动是学生社团自发组织的,"典身契约"是学生自己撰写的,学校事先对此并不知情。杨处长指出,学生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典身契约"的形式并不规范,学校正在商议如何处理此事。 此次活动的发起人之一,该校汽车工程运用专业学生乃殿雄介绍, 目前"典身契约"的甲方仍然空缺,尚没有单位愿意接受这份"万人合同". 评述示例 郑州交通大学的同学为救助贫困患病的母予,策划了一种新的筹钱方式,设计了"典身契约"这一形式,以找到单位为陈辉出钱治病。无论是学生们的初衷,或想方设法为母予筹钱治病,这样的想法或行动都是令人感动的。其意义就不再赘述了。 当第一眼看到"典身契约"这几个字时,感觉有点别扭,但不知哪儿别扭。回忆一下小时候看过的"白毛女"的故事,地主逼迫杨白劳在卖身契上摁手印,逼杨白劳愿以自己的女儿喜儿去抵债。这是在旧社会发生的事情,同时它又是杨白劳在地主的威逼下成为事实的。那个时候的普通劳苦大众没有尊严,没有人权,更没有民主。他们的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受到地主的压迫和剥削。 这篇消息里说的郑州交通学院自己策划的是"典身契约",有一万多名大学生签了字,但有时间限制,为期一年。这里的"典身契约"和半个世纪之前的旧中国的卖身契"有什么不一样么?和在奴隶时代把黑人当商品拍卖,从某种意义上说具有相同性质,都是在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况下,用自己的身体作为付出的代价,自愿偿还金钱或债务。不一样的地方是在21世纪,卖身的是大学生,而且是自愿的,自己撰写的"典身契约",目的是救助患病的母子二人。 这样的做法首先不符合现代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不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作为社会上的人是有思想的,是具有创造性的,尤其是大学生。大学生还不同于一般的平民百姓,掌握着知识的财富,一个人的创意,可以使上万人受益,为什么比尔·盖茨是世界上的首富?我们大学生为什么不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取胜呢?想想我们的做法:一万名大学生去做小工,而且甘愿做一年。一个大学生这一辈子有多少一年?是不是我们的大学生迂了?愿意受剥削一年,真是有点奇怪呀! 法制观念淡漠。"典身契约"是学生自己策划的,可行性如何?其法律效力及其公正性无从保证。大学生们看过合同法吗?有这种只有一方签约的情况下盲目等待另一方签约的吗?仑时这种行为也违背了劳动法,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人身怎可随意买卖呢?这就是人性的弱点,当觉得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就会用自己最廉价的资本--人身来做交换的筹码,这只能让我们很痛心,这是一种时代的退步,是人格尊严的沦丧。它让我们看不到当代年轻人应有的人格的力量,看到的只是懦弱和无助。试想谁敢和一万名年轻的大学生的人身自由做交易呢? 学生们献爱心不能凭一时的冲动,行善要保持理智。"典身契约"是不现实的,但愿这种荒唐的契约永远不再看到。 (四) 新闻稿件 1月3日至1 3日,是郑州大学本科在校生期末考试时间,一种特殊的考场引起了师生的广泛关注:该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无人监考的"诚信考场".在无人监考的考试过程中,老师除了收发试卷、答疑之外不会再露面,学生们自觉地在考场上答卷、交卷。截至目前,未发现任何考场违纪现象。 为保证考试试点的顺利实施,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对顺利通过诚信考试的班级将给予通报表扬,学生毕业时发给"诚信考生"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若发现有作弊行为,本场考试作废井将安排重考,同时取消该班级当年各类评优资格,作弊学生将按《郑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通过考试既能检验学生一学想来的学习情况及老师的教学成果,更重要的是对学生诚信做人的检验,最终是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诚信的品质,进而推动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展开。 评述示例 郑州大学设立"诫信考场"这条新闻,听来很具有新鲜感,没有人对期末考试的考场进行监考,同学们都很诚实,认真答卷, 甩紮实的成绩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很令所有的大学生甚至我们中学生羡慕。 但是回过头来想一想又有点苦涩的感觉,一是让我们思考:都是大学生了,怎么还在"对学生诚信做人的检验"中受到老师的反复检验呢?难道他们在幼儿园、小、中学这些阶段是在不讲诚信或说没在被别人的信任中度过吗 二是消息中说"若发现有人作弊,本场考试作废并将安排重考,同时取消该班级当年各类评优资格,作弊学生将按《郑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知道"诚信考场"并不是所有学生都诚信,因为校方已经估计到了会有作弊学生出现,不管他是一个也好两个也好,但已经有了惩罚措施。既然已经对学生的诚信素质"了如指掌"了,那为什么不现实一点,该怎么考试就怎么考试呢?是不是会让人们产生既然是这种情况,还要设立"诚信考场"有什么意义的现象?他们在表现什么呢? 我们想到的第三点是,学生们的诚信品质是不平衡的,或许有个别学生在诚信方面的素质需要再受教育,那是个别问题,如果发现一个人作弊"同时取消该班级当年各类评优资格",个别人的问题需要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同宇陪绑吗?是一人有罪全家问斩吗?太封建了吧?也太专制了吧? 最后让我们怀疑的是他们是怎么在无人监考的"诚信考场"发现作弊的学生呢?是安插了几个冒充考试的学生暗地里在监视他们,一旦出现,记录在案?还是有老师从门缝里窥测学生,偷偷地作记录?更大胆的设想是学校当局是否利用了现代化的设备、安装了摄像机,进行了全程监控?如果是使用了这样几种样方式中的任何一样监控学生都不对,为什么呢?因为你已经向学生、向学校当局承诺我们的期末考试考场是无人监考的""免监考场""诚信考场",那受众就会问了,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策划设立"诚信考场"的人,你们的初衷是什么?我们教师对学生讲诚信了吗? (五) 新闻稿件 据《华夏时报》报道,北京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武玉杰,由于代同学买火车票获利被铁路警方刑拘。校方确认武玉杰是在代同学买票,而铁路方面认为武玉杰的行为属倒卖车票。如果铁路警方对武玉杰作出刑事拘留的正式处罚的话,那么根据校规武玉杰将面临被开除的危险。 报道说,武玉杰是一名从安徽农村来京求学的贫困大学生。2005年,他曾因家庭贫困欠下2000多元住宿费而被学校"清理"出学生宿舍,辗转之中,他依然坚持求学。而他成为"票贩子"的罪证就是他确实是给同学买票了,而且每张票收取5元的辛苦费。 一事件之所以引起人们关注和争议,一是争玉杰是"贫困生";其次,时下正值春运时节,而大学生"票贩子"让人感觉比较新鲜;再次,就是这个贫困生将会面临何种处罚。 评述示例 不管大家对贫困生武玉杰的行为是校方认为的代买车票,还是警方认为的倒卖车票,一个大学生,一个大学贫困生,一个来自安徽农村的大学贫困生也许为了筹集回家过春节的路费,也许是筹集下一个学期的学费,而被警方刑拘。但是他是用"自力更生"的方式挣钱,通过自己的劳动去挣钱,也许其他同学在睡梦中的时候,他却在寒风瑟瑟的广场上排队购票,这个时候可能还在饿着肚子,甚至可能几次几十次地来回排队,才买到票。可以说他挣的是辛苦钱!所以不应该把武玉杰与黑心的真正票贩子相提并论,武玉杰是值得同情的。 抛开这种对于弱者的同情心理,站在法律的角度看,武玉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倒卖车票的违法行为了,就像报道中专家所说,因为武玉杰是以营利为目的。我们知道铁路部门的代售点也是收取5块钱手续费的,但是先决条件是它们已经取得了合法经营资格的,是一种市场经营行为。毕竟法律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是严肃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武玉杰只要从代买的火车票中收取一毛钱,那他的行为就属于倒卖行为,也就触犯了法律。 一边是情理,一边是法理,情与法我们如何取舍?该站在情感的一方,还是站在法律的一方。这个结论是不言而喻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武玉杰虽值得同情,但法律不会对他网开一面的。法律毕竟是法律,谁也没有权力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触犯法律的尊严。武玉杰只能从中接受教训。 对这样一件事情的结果,值得我们深思的事情很多。武玉杰作为一名大学生能吃苦固然好,但是如何做一个既懂法又能吃苦耐劳的好学生才是更重要的。现如今贫困大学生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对于他们的救助除了借助社会的力量之外,我们是否在其他方面做得更深入一些呢?如学校做得如何?还有没有其他的方式资助他们?这种现象的存在也在检验我们的社会保障系统能力运转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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