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是国家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相关指示精神,制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我校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影视传媒学院共有16个专业(大类)及方向,涵盖音乐、美术、书法、表演、播音、舞蹈、编导、艺术学理论等众多艺术门类。详见下表所示: 专业门类 | 招生专业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雕塑、中国画、动画 | 音乐类 | 音乐学、音乐表演(中俄合作)、录音艺术 | 表演类 | 表演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舞蹈类 | 舞蹈学 | 编导类 |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 书法类 | 书法学 | 艺术学理论类 | 艺术管理 |
备注:具体报考科类、资格及计划数等,均以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2023年本科专业招生目录》为准。美术学、音乐学、表演、舞蹈学、书法学等专业为师范类专业。艺术管理专业依据高考文化分数,参照普通类专业录取。 二、考试类型及计划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统考、联考、校考三种形式。 1. 统考及联考 统考及联考专业招生地区及报考相关事宜,均以各省以及联考主考院校公布为准。其中联考专业涉及省市及主考院校如下: 联考省份 | 联考涉及专业 | 备注 | 河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河北地质大学主考 |
2.校考 校考专业涉及省市如下: 校考专业 | 校考招生省市 | 书法学 | 上海、江苏、浙江 | 表演 | 北京、吉林、江苏、黑龙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吉林、江苏 | 舞蹈学 | 上海 |
备注:1. 2023年艺术类校考采用线上考核的方式。校考专业招考省份、考核时间、方式、科目、计划等具体信息,最终以学校招办公布的《2023年上海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实施办法》为准(12月底公布)。 2.对于艺术类校考招生文理科分开投档的省份,只招文科;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3”模式的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不限;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的省份,首选考试科目须选历史;其他省份文理兼招。不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如执意报名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三、报考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一定艺术基础的艺术类考生; 2.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音乐学、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通俗(流行)唱法不招;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民乐专长不建议报考。 四、收费标准 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除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学费为30000元/每生每学年外,其余均为10000元/每生每学年。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三个专业,采取自愿签订协议的方式,另收取教学实践费4000元/每生每学年。 五、录取规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使用各省市统考(联考)成绩的专业,其所在批次(科类)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各省市投档成绩(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如全部投档)统考或联考专业,参照校考专业录取规则录取。 (三)校考专业录取规则,详见学校招办公布的《2023年上海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实施办法》。 六、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http://www.shnu.edu.cn 学校招生办官网:http://ssdzsb.shnu.edu.cn 学校招办咨询电话:021-64322695 七、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举报电话:021-6432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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