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现有19个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为主的学院,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拥有音乐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学、汉语言文学4个本科专业,拥有3个硕士点、4个研究所,并负责福州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等三个中心的工作。 一、专业简介 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音乐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音乐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音乐理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学制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二、招生计划文章来自:艺考在线(www.yikaoxian.com) 省份 | 山东 | 河北 | 辽宁 | 江苏 | 河南 | 湖南 | 福建 | 人数 | 8 | 3 | 3 | 3 | 3 | 3 | 待定 | 专业考试类型 | 校考 | 统考 | 统考 | 统考 | 统考 | 统考 | 统考 | 招生科类 | 艺术文理 | 艺术文理 | 艺术文理 | 艺术文理 | 艺术文 | 艺术文 | 艺术文 |
备注:考生不得跨省报考;具体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 三、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一定音乐艺术素质基础,符合2016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2.辽宁省只招收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河北省只招收器乐(民族器乐或西洋管弦乐)考生。 四、报名和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1.校考文章来自:艺考在线(www.yikaoxian.com) 2.统考 福建、河北、辽宁、江苏、河南、湖南等地考生参加所在省2016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试科目以当地招办公布为准),我校不再另行举行专业测试。 五、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本科合格线,山东省考生须同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范围内,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满分为100分,折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 = 考生文化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 +考生专业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 注:音乐学专业投档办法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 六、入学: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福州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学费8900元/学年。 联系电话:0591-22866857 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0591-22866567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校考成绩及录取情况查询网址(福州大学招生网):http://zsb.f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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