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京剧)专业考试以中等艺术学校京剧表演专业毕业生所具专业素质为基点进行测试。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基本功:由“腿功、把子功、毯子功、身段”四项组成。 2、唱念:考生根据所学行当,任选一段唱念。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剧目片段(自备): 考生根据所学行当,自备一段剧目片段(时间不少于5-10分钟)。 (三)三试:(100分) 1、剧目片段(50分):自备。不可与复试重复。 2、角色创造(小品)(30分):考生抽取题目,即兴编演小品。 3、口试(20分)。 二、录取方法: (一)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在学校划定的最低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表演(木偶)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表演(木偶)专业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基本条件(形象、身高、音色、语言等)以及木偶操纵模仿能力、表现力、协调性、想象力等专业素质进行综合性的测试、评判与确认。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语言:自备诗歌、散文或寓言等(任选一项)。 2、演唱:自备歌曲一首。 3、表演:自备单人小品。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形体:自备舞蹈、武术或体操(任选一项)。 2、表演:命题即兴表演。 3、艺术特长展示:自备木偶、戏曲、乐器等(任选一项)。 (三)三试:(100分) 1、木偶操纵模仿(45分) 2、皮影指法检测(45分) 3、综合面试(10分) 二、录取方法: (一)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在学校划定的最低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表演(戏曲音乐)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表演(戏曲音乐)专业以培养高素质、高能力应用型戏曲音乐人才为主要目标,专业考试以中等艺术学校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和普通高中生所具备的专业素质为基础进行测试。入学后将学习一定的戏曲音乐、民族音乐理论知识,参加学校安排的实践音乐活动。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管弦乐: 剧目、曲目或曲牌演奏(自选) 。 2、打击乐: 剧目或曲牌演奏(自选) 。 注:①初试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 ②除打击乐以外,其它专业考生不准伴奏人员参加。 (二)复试:(40分,低于25分为“不合格”) 1、管弦乐: (1)剧目、曲目演奏(自选,不可重复初试内容) 。 (2)视奏。 2、打击乐: 打击乐合奏。 注:①复试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 ②除打击乐以外其它乐器不准伴奏人员参加。 ③月琴、三弦考生在复试加入本专业副修乐器唢呐、笛子演奏。 (三)三试:(60分) 1、视唱练耳测试(20分): (1)视唱(口试)(10分): 要求: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各种调式。 (2)练耳(笔试)(10分): 内容: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的正确听记。 2、乐理(笔试)(15分)。 3、综合艺术素质测试(面试)(25分) 二、录取方法: (一)复试成绩与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成绩。分乐器种类,同一乐器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在学校划定的最低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三、补充说明: 拟录取乐器种类如下:京昆打击乐3名、板鼓3名、京胡3名、京二胡2名、月琴1名、三弦2名、民二胡1名、琵琶1名、扬琴2名、古筝1名、笛子2名、笙1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含数字音频设计与制作、京昆唱腔与音乐设计两个方向。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以下素质进行评判:键盘乐器或其他中西乐器演奏(唱)基础、技巧与作品表达能力;视唱练耳、音乐音响作品听辨能力;音乐基本理论、戏曲音乐常识与音乐创作能力等。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4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自选器乐曲目演奏(一首)。 2、自选其它形式艺术表演(一项)。 (注:考试除钢琴外,不提供其它中、西乐器。) (二)复试(口试、笔试,200分): 1、视唱练耳(120分): (1)视唱(40分)。 两升、两降调号范围。 (2)练耳(听写,80分)。 A、单声部节奏。 B、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 C、单声部旋律。 2、作品听辨(80分)。 (三)三试(笔试,200分): 1、基本乐理(80分)。 2、专业加试(20分)(二选一)。 (1)基础声学、律学原理。 (2)戏曲音乐综合常识。 3、命题音乐写作(含和声考题)(100分)。 二、录取方法: (一)复试成绩与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成绩。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的20%加专业成绩为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以中等艺术学校戏曲表演专业毕业生,或有一定艺术素养的普高生所具专业素质为基础进行测试,发现和选拔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及创作潜力的戏曲导演人才。 专业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想象力、表现力、文学艺术修养等素质进行测评。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2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声乐:自备戏曲唱段或歌曲。 2、朗诵:自备诗歌、寓言、散文任一项。 3、看图即兴讲述:抽取图画,即兴讲述。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艺术特长展示。 2、命题小品:抽取题目,准备十五分钟后表演。 (三)三试:(200分) 1、综合面试(100分)。 2、命题编讲故事(40分):抽取题目,准备十五分钟左右后讲述故事。 3、文化艺术综合素质测试(笔试)(60分)。 二、录取方法 (一)专业成绩按男、女生分开,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在学校划定的最低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男女比例大致为1:1。语文单科不低于90分(150分制)。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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