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是教育部2013年批准设立的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中国第一所以“旅游”命名的普通本科高校,是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海外惠侨工程----中餐繁荣计划”基地;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单位、世界中餐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饭店协会副会长单位、教育部餐饮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建设有四川省“2011川菜产业化和国际化协同创新中心”“2011川藏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协同创新中心”。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肩负“强旅报国”的历史使命,不断深化教育改革,传承中国优秀旅游、烹饪文化,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学校主校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占地面积67.20万平方米,设有12个二级学院,25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近万人。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9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1年9月1日前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并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1年8月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及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指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36-45周岁指1976年8月31日后、1986年9月1日前出生。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29日(周日)24:00。逾期投递的将不再审核。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电子邮箱投递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下载简历模板(见附件2),准确填写简历表各项内容,在简历内插入个人证件照、最高学历毕业证照片、最高学位证照片、政治面貌证明照片及其他要求材料照片,以“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联系电话-高校人才网”的格式命名简历及邮件主题,并在截止日期前投递到邮箱:sctursc@163.com,简历未插入相关证明或证明材料不齐的,视为无效投递。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投递。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30日(周一)17:00。针对符合招聘要求、材料齐全的报考者,我校将直接通过邮件向考生简历内所提供邮箱地址通知审核结果,请报考者持续关注邮件通知。如有异议,请报考者于8月31日(周二)中午12:00前咨询人事处,咨询电话:028-84885045。 3.笔试缴费。学校将于8月31日(周二)在官网通知公告及诚聘英才版块中公布缴费渠道,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在8月31日(周二)晚上23:59前根据学校公布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费用为5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中的资格复查三个环节。邮件报名中的各项信息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我校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均可不予以审核通过。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安排 1.通过资格初审并限期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视为参加招聘的有效报名人员。 2.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考核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此轮成绩作为是否进入第二轮考核的依据,第二轮考核为综合性面试。各科考核满分均为100分。第一轮考核形式为笔试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不超过8人的,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第一轮考核 1.第一轮考核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2.报考者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核。 3.第一轮考核的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书目。 4.第一轮考核形式为笔试的,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及诚聘英才版块中公布,请报考者及时访问网站查看。 (三)第二轮考核 1.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入围人员按照第一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5:1的比例确定,名单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及诚聘英才版块中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1)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 (2)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的; (3)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第一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3.面试形式 根据各岗位不同要求,分别采取以下面试形式: (1)试讲+专业答辩。试讲内容另行通知,专业答辩形式为相关专业知识现场答辩。 (2)结构化面试+专业答辩。结构化面试题目由现场抽签确定。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式 (一)组织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二)组织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仅组织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及诚聘英才版块中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如某招聘岗位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视为均不合格,都不予录取。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八、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报考者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公示期间接到投诉、举报、书面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报考者应尽快备齐材料报人事处审核确认,并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具体材料和程序另行通知。 凡审核确认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以聘用。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校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的,或通过学校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其他事项 因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额的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28-84885045,028-84825818。 监督电话:028-84825007(四川旅游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