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3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人社局协理员、流管办协管员岗位需注明报考岗位所属镇(街)),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报名邮箱。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4日09:00至2021年 8月8 日17:00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按照公告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表中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分段分批进行现场原件校验,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取消审查资格。原件校验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应聘者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分段分批进行面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总分值100分,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得分75分及以上人员,方可根据每个岗位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28)82313917 本公告发布网站: zhou/c140465/list.shtml 本次公告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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