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报考类别 | 专业名称 | 国标代码 | 拟录分数 | 陕西 | 外省 | 美术学类 | 美术学类 | 1304 | 66.04 | 68.96 | 雕塑 | 130403 | 68.547 | 71.24 | 设计学类 | 设计学类 | 1305 | 66.827 | 67.613 | 书法类 | 书法学 | 130405T | 69.013 | 70.907 | 理论类 | 美术学 | 130401 | 449 | 486.72 | 艺术设计学 | 130501 | 455 | 495 | 艺术管理 | 130102T | 472 | 511 | 注:1.文化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后计(海南省用原始分)。
2.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综合分并列情况,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同省份按位次录取,不同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3.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培养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工作,综合分排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分配;美术学专业录取后需完成培养方向(美术学、艺术考古)志愿填报工作,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分配。
未按要求填报将视为放弃专业选择,由学院统一进行专业调剂。具体专业分流公告请考生及时登录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拟于7月11日开通培养专业(方向)填报工作)。
二、录取规则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报考线。省级统考成绩不符我院报考条件者,专业校考考试成绩无效。
录取规则为:省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报考线,且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
2.书法学考生,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或要求合格按各省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为: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书法类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
3.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及书法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
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文化成绩按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美术学类(雕塑按专业招生)、设计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录取考生须在各省录取结束,我校公布录取信息后3日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分流公告,并按要求完成培养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工作,综合分排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分配。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放弃专业选择,将由我校统一进行专业调剂。
4.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安徽省艺术管理专业也可参加模块二考试)且成绩合格(江西省统考成绩须达到对应批次专业合格线)。
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位次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
三、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校考合格分数线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
陕西省考生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其他省份考生合格分数线为227分
港澳台及华侨考生合格分数线为200分
2、书法专业
陕西省考生合格分数线为234分
其他省份考生合格分数线为246分
港澳台及华侨考生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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