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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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浙江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情况
艺术第一批:
  艺术第二批:
  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省外艺术类本科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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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
批次
录取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录取原则
河北
美术类(不分文理)
24
589
570
575.99
按照河北省规定的综合分1:1投档,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音乐类(声乐、不分文理)
6
575.771
545.097
552.6
音乐类(器乐、不分文理)
5
579.863
541.688
555.6
舞蹈类(不分文理)
5
572.925
558.266
566.3
江苏
音乐类(声乐、不分文理)
5
212
206
208.4
按江苏省规定的综合分1:1投档,综合分=专业分
音乐类(器乐、不分文理)
5
220
217
218.2
美术类(不分文理)
23
559
539
545.87
按江苏省规定的综合分1:1投档,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安徽
美术类(不分文理)
28
773
758
760.93
按照安徽省规定的综合分1:1投档,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福建
音乐学(中外合作,文科)
5
547.1
541.9
544.6
所有一志愿考生均投档,按学校综合分换算方式进行录取
舞蹈类(文科)
3
568.6
551.6
560.7
江西
美术类(不分文理)
22
535.23
520.83
525.53
所有一志愿考生均投档,按学校综合分换算方式进行录取
音乐类(不分文理)
11
580.51
547.61
558.93
舞蹈类(不分文理)
7
592.61
567.03
575.65
编导类(不分文理)
5
529
500
510.8
山东
美术类(文科)
29
601.5
578.25
586.1
按照山东省规定的综合分1:1投档,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0.7+文化成绩*0.3
编导类(文科)
10
563.05
550.9
566.7
按照山东省规定的综合分1:1投档,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0.3+文化成绩*0.7
河南
美术类(文科)
22
587.75
557.5
567.64
按学校综合分换算方式进行录取
音乐类(声乐、文科)
5
601.65
483.2
537.3
音乐类(器乐、文科)
4
609
573.3
586.2
舞蹈类(文科)
4
624.05
605.75
612.9
编导类(文科)
5
576
510
535.6
湖北
音乐类(不分文理)
7
682.58
656.16
664.3
按照湖北省音乐类统考投档规则1:1投档,综合分=(文化*0.4+专业分*0.6)*2
舞蹈类(不分文理)
2
258
255
256.5
按照湖北省舞蹈类统考投档规则1:1投档,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
湖南
美术类(文科)
30
552.75
536.5
544.24
按学校综合分换算方式进行录取
音乐类(文科)
12
606.2
597.5
601.24
音乐类(中外合作,文科)
5
592.3
586.6
588.48
舞蹈类(文科)
8
600.1
581.6
588.86
编导类(文科)
7
561
546
551.57
广东
音乐类(中外合作,不分文理)
5
507
505
506
按照广东投档规则1:1投档,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舞蹈类(不分文理)
3
492
483
487.67
按照广东投档规则1:1投档,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重庆
编导类(文科)
9
780
767
773.11
按重庆投档规则1:1投档,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四川
编导类(文科)
13
545
529
535
按照文化成绩1:1投档
宁夏
美术类(文科)
7
593.6
576.45
584.29
按照宁夏投档规则1:1投档,综合分=全国统一高考总分*30%+自治区艺术专业总分*70%
  录取原则
  2020年,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艺术统考的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我校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达到6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音乐类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分数(综合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1.浙江省
  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综合分换算并录取。若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
  (二)舞蹈学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1.浙江省
  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综合分换算并录取。若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
  (三)美术类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1.浙江省
  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综合分换算并录取。若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四)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1.浙江省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位次择优录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则我校在要求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综合分换算,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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