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根据“武书连大学排行榜”,我校艺术类学科在全国1000余所大学中排名第70名。拥有音乐与舞蹈学和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硕士学位授予权。 二、专业介绍 产品设计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需要,具备工业产品设计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中高等学校等从事工业产品开发设计,及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等方面工作,或从事有关管理及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 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需要,理论修养与专业技能齐备,具备多媒体视觉传播设计、影视后期设计、网页设计、插画设计、产品包装设计、动画、网络、影视等数码艺术设计制作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能在动画公司、网络广告公司、影视媒体设计公司、电视台、出版机构、广告与媒体公司、政府机关、学校从事设计实务、教育、管理研究,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平面设计人才。 数字媒体艺术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掌握信息与通信领域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备数字媒体制作、传输与处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能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数字通信技术领域、传统的广播、电视、电影领域,以及电脑动画、虚拟现实等新一代的数字传播媒体领域、专业设计机构、企业、传播机构、院校、研究单位从事数字媒体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 环境设计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需要,具备景观设计学、城市规划学、植物学、生态学、艺术史、景观工程实践、环境设计(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和居住建筑外观装饰和室内空间设计、会展设计、建筑外观环境规划设计、建筑内外设施设计)方案策划、实施、管理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在与环境设计内容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专业设计机构、教育机构及研究机构等单位及部门从事环境设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能在园林规划设计、景观设计、园林景观工程、城市规划等单位和部门以及高等、中等艺术设计院校、科研院所从事景观设计、规划、工程施工与管理、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环境设计人才。 音乐学 本专业分声乐、器乐、舞蹈三个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需要,具备音乐理论知识和音乐专业技艺,能在各类中高等学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政府文化艺术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表演、音乐艺术管理或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其他社会音乐工作,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专业人才。 三、培养方式 (一)美术类:一、二年级开设专业理论基础、绘画(造型)基础、设计基础、计算机基础、经济理论基础、市场营销、策划理论基础等基础课程,培养学生扎实的基本功。三、四年级从事专业学习与实践。 (二)音乐类:一、二年级开设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技能、市场营销、策划理论等基础课程,培养学生扎实的基本功。三、四年级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发展潜质,确定专业方向。 四、招生计划 (一)专业计划 2016年招收艺术类学生310名,办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下表: 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培养方向) | 招生计划 | 毕业证名称 | 授予学位 | 美术类 | 产品设计 |
| 50 | 产品设计 | 艺术学学士 | 数字媒体艺术 |
| 50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学学士 | 环境设计 | 含景观设计方向 | 100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学士 | 视觉传达设计 |
| 50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学士 | 音乐类 | 音乐学 | 含舞蹈、声乐、器乐方向 | 60 | 音乐学 | 艺术学学士 |
(二)招生类别:文理兼收 (三)招生省份 1、美术类计划数(250名):江西(40名)、湖南(30名)、广东(25名)、湖北(25名)、安徽(22名)、山东(25名)、河南(8名)、江苏(22名)、浙江(15名)、山西(10名)、北京(3名)、天津(3名)、辽宁(3名)、云南(3名)、上海(3名)、广西(3名)、福建(10名)。 2、音乐类计划数(60名):江西(5名)、湖南(15名:含舞蹈、声乐、器乐)、广东(3名)、河南(2名)、山东(6名)、安徽(10名)、湖北(8名)、江苏(11名:含舞蹈、声乐、器乐)。 五、考试及录取 (一)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参加所在省份艺术专业统一考试; (二)学校不开展艺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认定考生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 (三)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四)录取方式: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60%+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录取。 六、入学 (一)新生凭《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试,凡不符合条件者,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标准:按江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2015年为每人9200元/年)。 (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南大道 邮政编码:330013 咨询电话:艺术学院0791-8384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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