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坐落于绿色科教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79年,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合肥工业大学”校名。 艺术类专业隶属于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创办于1989年。学院现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广告学、工业设计7个本科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以及可持续建筑工程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并且有MFA(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全院有教授9名,副教授35名。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300余人,硕士研究生300余人。学院创办近60年来,在教学、科研、生产实践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完成了多项重大或重点工程项目。学生在国内外设计竞赛中屡获大奖,彰显高水平人才培养质量。 艺术类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2个专业。其中环境设计又设有室内设计方向、景观设计方向,新生入学后第一年进行通识基础课学习,一年级末根据本人志愿并结合第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确定专业方向,按相应方向课程体系完成全部学业。艺术类专业学生毕业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一、校考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 1.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计 划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卷面分数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10 | 素 描 色 彩 | 8:30——11:30 14:00——17:00 | 150分 150分 | 环境设计 | 130503 | 25 | 合计 | 35 | 说明:(1)文理兼收。2个专业测试科目相同,测试成绩通用,建议同时报考2个专业,不收兼报费。 (2)招生计划暂不分到省, 按照招生计划数近4倍确定合格生名单。 |
2. 报名与考试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2016年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无色盲、色弱,方可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加试。 (2)考生应持身份证原件、艺术类报名测试证(或考生所在省市艺术联考报名登记表)报名;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加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点设置与安排 考点名称 | 报名方式、地点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联系电话 | 湖南长沙 | 网上报名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 1月24日-25日 | 1月27日 | 0731-85623099 | 江苏南京 | 网上报名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天校区 | 2月11日--2月14日 | 2月18日 | 025-86265382 | 山东济南 | 网上报名 | 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 1月18日-1月29日 2月14日-2月16日 | 2月20日 | 0531-86111568 |
5.录取规则: (1)报考合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专业课要达到所在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线,文化课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各省市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统一排序(明确要求按考生文、理科分别录取的省市除外),不设专业级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总分×60%+文化课总分×40% 。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招生计划与录取
1.省统考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代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辽宁省 | 河北省 |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 2 | 2 | 2 | 2 | 2 | - | 环境设计 130503 | 8 | 3 | 3 | 3 | 3 | 5 | 合计 | 35 | 说明:(1)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省份仅招收文科生。(2)招生计划最终以本科招生网及所在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
2.省统考录取规则: (1)文化课高考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依据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后,按综合分统一排序,不设专业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700+文化课总分/文化课满分*300) (4)综合分相同时,按省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四、监督机制 1.合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五、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551-62901096,0551-62905427(传真) 建筑与艺术学院电话:0551-63831667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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