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复制链接]
查看18370 | 回复0 | 2016-1-18 15: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招生计划

  注:以上专业最终招生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计划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各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报名资格,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美术类考生)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
  (一)校考报名时间和地点:江苏、山东、河南、河北、甘肃、山西考生在各省所设的考点报名,具体时间见表格。
  (二)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
  2. 考生所在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报考证》或《测试证》。
  3. 采用网上报名省份,材料提供按照本省要求执行。
  四、考试
  (一)专业校考
  1. 地点及时间 (以下考点均为各省唯一考点)

  2. 考试科目:
  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音乐类专业专业成绩=主项(声乐、器乐或舞蹈选一,满分100分)×70%+视唱(100分)×30%。
  提示:考生请自备考试用具。
  (二)文化考试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三)合格证发放
  凡专业加试合格者,学校4月底前寄发艺术考试合格证,考生也可自行到学校网站查询(网址:http://zsb.hnnu.edu.cn/),不合格者不另寄成绩通知单。录取时以考生最终报考专业为准,合格证发放比例按照各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五、 录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各省相关要求,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的情况下择优录取。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录取,按专业课和文化课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使用省统考成绩的专业也按照此原则录取(各省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六、 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