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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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1191 | 回复0 | 2016-1-18 15: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和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免试入学推荐权,面向全国招生。学校现有26个学院、2个教学中心。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已成为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近20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

  济南大学艺术类专业已有20多年的办学历史,2011年成立音乐学院,下设理论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系、流行音乐系、基础教学部;学院设有音乐研究发展中心、数字音乐制作中心、艺术实践教育中心。音乐学专业设有音乐学理论、声乐表演、器乐表演、音乐教育、乐器修缮、流行音乐六个专业方向,舞蹈学专业设舞蹈表演方向。所有专业均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音乐学院现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专业硕士授予权、音乐评论——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并且拥有硕士研究生免试入学推荐权。

  济南大学音乐学院现拥有一支以“泰山学者”、“金钟奖”、“文华奖”、“泰山文艺奖”获得者为带头人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任院长郑中,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我国首批音乐学科的博士后研究员,曾获中国音乐类最高奖——金钟奖,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院现有专职教师30人,现有音乐学泰山学者1人,教授6人、副教授6人、讲师14人、助教3人;博士6人,在读博士2人,硕士13人。学院打破传统用人模式,先后从海外以及北京、上海等专业院校引进学历层次高、科研能力强、音乐表演经验丰富且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专家、教授,形成了职称、年龄、学缘、学历、学科方向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团队,科研课题层次高,研究方向相对集中。以“不为我有,但为我用”为指导思想,整合社会优秀师资力量,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流行音乐方向聘请了全国著名音乐人、著名青年歌手唐磊(《丁香花》词、曲、演唱)任流行音乐系主任;积极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开办学术研讨会、交流会,坚持开放办学,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音乐院校建立校际交流关系。

  济南大学音乐学院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交叉的优势,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的原则,学院借助先进完善的教学设备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通过规范有序的管理模式,确定了特色鲜明的办学方向,打造了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乐团品牌,不断提高人才培育质量,创新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音乐学、舞蹈学高素质专业人才。

  音乐学专业主要开设表演(声乐、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声学、乐器工艺学、合(重)奏、合(重)唱、形体等课程,培养具有合理化知识结构的专门人才,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及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研究以及编辑等工作。舞蹈学专业主要开设中国舞蹈史、素质、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现代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剧目等课程,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各类文艺团体、签约公司及学校担任舞蹈表演、舞蹈教学和舞蹈理论研究工作。学院为拓展学生的就业渠道,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各专业按照师范类专业招生,滚动开设教师培训的相关课程。

  音乐学院推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方式,通过舞台实践、创作实践、社会实践等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引入“艺术实践学分制”和“以演代考制”,实行“课堂学习、课外训练、兴趣小组”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学院拥有专业多媒体教室、电钢琴教室、多功能排练厅、琴房、录音棚、数字音乐教室等各类一流、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学院于2011年成立“山东泉城民族交响乐团”和“山东泉城合唱团”,积极参与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深入济南和山东各地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山东泉城民族交响乐团和山东泉城合唱团先后走进国家大剧院、山东省会大剧院举办专场音乐会,并多次参加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组织的“高雅艺术进校园”和省内重大文艺演出,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14年,学院承办了山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受到各界广泛好评。

  一、招生计划及考试内容











专业方向

招生计划

考试内容



学费

器乐表演

中国乐器
(不含古筝、葫芦丝、巴乌、箫)

30

省内20;

省外10: 江苏5,山西5;

1、面试:任选乐曲2首,视奏

2、基础乐科(含乐理、听写)

☆省外使用音乐表演专业省统考成绩

艺术文

四年

8800元/年

(实际收费标准以山东省物价局实际审批为准)

倍大提琴、大提琴

5

省内5;

无省外计划;

1、面试:任选乐曲1首,视奏

2、基础乐科(含乐理、听写)

声乐表演

25

省内计划15;

省外10: 黑龙江5,江苏5;

1、面试:任选歌曲2首,视唱

2、基础乐科(含乐理、听写)

☆省外使用音乐表演专业省统考成绩

流行音乐

演唱

5

省内5;

无省外计划

1、面试:任选流行歌曲2首(可弹唱),视唱

2、基础乐科(含乐理、听写)

演奏

(含电吉他、电贝司、流行钢琴、架子鼓,单簧管)

15

省内15;

无省外计划

1、面试:任选乐曲2首,视奏

2、基础乐科(含乐理、听写)

音乐学理论

30

省内30;

无省外计划;

1、论文写作:在规定时间(2小时)内,根据命题写作1500-2000字论文一篇

2、面试:①乐器演奏、声乐演唱或舞蹈表演作品1首;②演唱或演奏传统民族民间或戏曲、说唱作品1首

3、基础乐科(含乐理、听写)

4、视唱

音乐教育

40

无省内计划;

省外40:河南5,山西5,四川5,黑龙江5,湖南5,陕西5,辽宁5,浙江5;

☆省外使用音乐教育专业省统考成绩

乐器修缮(钢琴调律)

10

省内10;

无省外计划;

1、演奏钢琴作品2首,视唱

2、基础乐科(含乐理、听写)

舞蹈表演

40

省内30名;

省外:山西10;

1、初试:身体条件测试(服装要求:女生体操服、裤袜,男生芭裤、紧身练功服)

2、复试:技术技巧展示、舞蹈剧目片段(2分钟以内,剧目可穿服装)

☆省外使用舞蹈表演专业省统考成绩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及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三、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

  1、符合报考条件的省内考生,登陆我校艺术类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缴费成功后,打印《济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省外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2、省内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2月23日;

  3、省内报名网址:http://admission.ujn.cn/;

  4、报名费90元/人;

  5、省内考试时间:2016年2月25日至26日,具体考试安排详见《济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

  四、省内专业测试及注意事项

  1、省内专业考试由本校组织进行,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济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三证齐全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考试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音乐学(流行音乐演奏方向)且乐器种类为流行钢琴的考生可同时报考音乐学(乐器修缮方向),其他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

  5、基础乐科(含乐理、听写)笔试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答题纸,考生需自带2B铅笔、橡皮及签字笔。论文写作考试,考生需自带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

  6、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的1:4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核后于2016年4月发放 《济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同时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通过济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ujn.cn/)公布。专业成绩在合格线以下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省内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学(中国乐器表演方向):面试90分(任选乐曲一40分+任选乐曲二40分+视奏10分)+基础乐科10分(乐理5分+听写5分);

  2、音乐学(倍大提琴大提琴表演方向):面试90分(任选乐曲80分+视奏10分)+基础乐科10分(乐理5分+听写5分);

  3、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面试90分(任选歌曲一40分+任选歌曲二40分+视唱10分)+基础乐科10分(乐理5分+听写5分);

  4、音乐学(流行音乐演唱方向):面试90分(任选流行歌曲一40分+任选流行歌曲二40分+视唱10分)+基础乐科10分(乐理5分+听写5分);

  5、音乐学(流行音乐演奏方向):面试90分(任选乐曲一40分+任选乐曲二40分+视奏10分)+基础乐科10分(乐理5分+听写5分);

  6、音乐学(理论方向):论文写作30分+面试30分+基础乐科30分(乐理15分+听写15分)+视唱10分;

  7、音乐学(乐器修缮方向):面试60分(任选钢琴乐曲一30分+任选钢琴乐曲二30分)+基础乐科30分(乐理15分+听写15分)+视唱10分;

  8、舞蹈学:初试(合格/不合格)+复试100%。

  六、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省内计划由山东省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省外计划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七、复查

  新生入校后,将参加专业复核,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

  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022

  交通路线:29路、21路、74路、86路、201路、K92路、102路、104路公交车

  联系电话:(0531)82765900

  (本简章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符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未尽事宜由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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