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 四川省服装表演专业不招本科生
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从明年起,我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服装表演类专业不得在本科层次招生,且艺术体育类投档分计算办法和志愿设置均有调整。划线投档调整
艺术类专业以学校为单位划线投档
据了解,从明年起,我省将扩大按专业大类划线投档的实施范围。所有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在川招生院校,除音乐类中的音乐理论、作曲类和音乐表演类专业外,其余音乐类(含音乐学类、音乐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含影视戏剧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服装表演类、戏曲表演类、编导类、舞蹈类、体育类)均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划线投档。
专业调整
服装表演类专业不在本科招生
根据教育部要求,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原则上列入非艺术类招生;如果有关高校有专业要求,确定按艺术类招生,则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且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它非艺术类专业(例如公共事业管理),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从2015年起,服装表演类专业不得在本科层次招生,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院校招生政策的学校(专业)除外。
考场调整
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
明年在成都理工大学考试
近年来由于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考生数量增长较快,四川大学考点场地已无法容纳。为此,从2015年起将我省戏剧与影视类专业、舞蹈类专业考试考点从四川大学调整到成都理工大学。
投档分计算调整
体育类专业成绩按750分折算
今后,体育类专业招生采取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投档模式的院校,在计算投档分时,将专业成绩按750分满分进行折算,且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含政策加分)分别乘以40%和60%,再相加为投档分。计算公式为:投档分=专业成绩(含政策加分)×7.5×40%+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60%。
志愿调整
艺体类院校志愿内设六个专业志愿
从明年起,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本科提前批志愿设置为一个院校志愿,院校内设一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本科批和专科批的一志愿、二志愿均设一个院校志愿,第三志愿设五个顺序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内设六个专业志愿(校考专业、非专业大类划线投档的专业及免费师范生第一志愿学校的专业志愿数均为1个)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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