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5年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工作安排
各市州招考办:根据空军2015年度招飞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空军招飞各阶段工作,现将我省2015年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飞计划和开招地区
2015年度空军面向全省招收飞行学员,任务指标以教育部、公安部和总政治部通知为准。开招地区为全省所有市(州),任务数由全省统一掌握,不分配到市(州)。清华大学飞行员班,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国防生班继续面向全省招生。
二、招飞条件
1.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男生,年龄不超过19周岁,即1995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2.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无纹身、刺字。
3.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历史清白,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5.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预估高考文化成绩在我省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左右。
三、工作安排
我省2015年度空军招飞工作,从2014年9月中旬开始,到2015年7月上旬结束,具体分八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报名
1.普遍宣传。各级招办结合辖区生源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部署,先行指导督促所属学校(集中宣传学校除外)进行深入宣传发动。各学校要明确负责部门和责任人,集中利用专门时间,重点面向符合招飞自荐条件、预估高考文化成绩接近一本线或以上的应届毕业男生,参照成空招飞中心制作的《天梦启航》宣传提纲和视频进行宣讲,积极营造踊跃报考的良好氛围。
2.集中宣传。成空招飞中心从9月中旬开始,派出宣传小组会同地方招办到部分省级以上示范中学进行“面对面”宣传发动。各学校要明确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安排专门时间和场地,积极配合招飞中心宣传人员集中组织。
3.组织报名。由市州招办组织辖区内中学学生报名,并于9月26日前将报名学生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名册上报招飞中心备案,集中宣传的中学可在初选检测站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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