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我考网-四川高考艺考升学规划服务平台)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东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 临江校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投资学、金融学、经济统计学、税收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计学、英语、朝鲜语、日语。
金山校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学前教育、工程管理、土木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动物医学、园艺、种子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
高职(专科)专业:护理、口腔医学、医学美容技术、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21429.5平方米(约合1231.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9平方米;生师比17.9:1,专任教师93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85.8%;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857.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950.8元;图书115.8万册,生均图书67.2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4、6、8)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无预留计划。分专业计划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往年招生录取报到情况和各省生源变化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主要满足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质量高、贡献力强的应用型人才的专业。
2.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师范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90分及以上;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3.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东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东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东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东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参照专业设置说明中学费栏列示的标准,如有变化,以上级部门审批为准。
住宿费标准: 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元/生/学年;八人间:500元/生/学年。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
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
2.奖学金类。国家奖学金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00元/生/年;校长奖学金:奖励全面发展的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100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600元/生/年、二等800元/生/年、三等500元/生/年。
3.助学金类。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学校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600元/生/年。 学校还设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学校专项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等,另外,学校对孤儿学生学费、住宿费给予减免。
4.其它资助政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开学报到时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学生家庭困难认定情况,采取不同的资助帮扶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以上各项资助政策如有调整,以当年学生报到时实际公布的政策为准。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编号:MOE21RU2A20222310N。本项目为四年全日制本科教育(“4+0”模式),采用中英文双语授课,俄方教师承担三分之一课程。学生在辽东学院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且符合辽东学院毕业及学位要求的条件下,可获得辽东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本科阶段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七、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0%;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最多不超过120%。具体按各招生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鉴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主要面向民航领域培养专门人才,对形象气质和身体条件有专门要求,建议“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5cm-185cm”,身体条件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乘务员及安全员的体检相关标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普通类(不含专科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在辽宁省招生的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其它省份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按照招生省份文件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 临床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和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相关报考及录取要求,按照2024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及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的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将报考志愿辽东学院(承办院校)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第一顺序志愿。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顺序,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的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3)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各省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各省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以下办法执行: 普通类: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艺术类:按艺术类录取原则计算后综合分相同的,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若考生成绩排序仍相同,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进行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课统考并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条件,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各专业无外语小分限制。 辽宁省: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表(导)演类的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其他省份: 艺术类在其它省份招生,按照招生省份文件规定的相应计算办法录取。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以下计算办法排序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50%+艺术专业统考成绩*50%所形成的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
7、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单位:辽东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咨询电话:0415-3789102 3789103
传真:0415-3789104
学校网址:http://www.liaodong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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