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播音主持专业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现有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广告学和编辑出版学等五个本科专业,拥有广播电视艺术学、电影学、新闻学、传播学、文学与传媒、新闻与传播、艺术(广播电视)等七个硕士点,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新闻学、传播学、文学与传媒三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形成了专业综合性强、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并重的培养特色,为上海市和全国传媒单位、政府部门、出版社、广告公司、节目制作和网络传播公司培养输送了大批专门人才,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致力于为上海市和国内各级电台、电视台培养具有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艺术素质的主持人和播音员、出镜记者;为各类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培养社会活动及礼仪公关活动主持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每年10000元。2016年招生计划26人(最后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报考条件。如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测试要求的,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 2、专业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热爱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四、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方式: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专业考试科目 (1)指定新闻播读:考生当场播读指定新闻稿件; (2)朗诵:考生朗诵自备的文字作品300—500字; (3)即兴评述:阅读指定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后对材料内容进行评述; (4)模拟主持:根据提供的材料,按提示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准备,然后进行模拟主持。 3、网上报名缴费办法 考生须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进行注册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同时在线缴纳报考费220元(网上缴费后一律不得退费,报名请慎重)。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2月24日。不接受现场报名或现场缴费。 4、专业考试时间 专业考试时间:2016年3月5-6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后于2月26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若报考人数超过两天可以安排的最大考试人数,则以网上报名号顺序为依据,将未能安排在5-6日考试的考生顺延安排至下一个双休日(即3月12-13日)考试】。 考生请根据学校安排的具体考试时间,携带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到考试地点确认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传播学院。 五、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每门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满分为400分。我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男女分别从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的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如考生所在省份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要求的,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省考合格证。 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获得录取资格。 录取时不分文理科,按专业考试成绩50%和文化考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学校将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并参考学生的德育表现和英语成绩择优录取。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 六、其他 1、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21-62232212;传播学院:021-54343075(2016年1月21日—2月20日假期期间除外)。传播学院网址 www.comm.ecnu.edu.cn;咨询邮箱:ecnucbxy2012@163.com。学校附近公交线路:江川3路、闵行11路、180、958、虹桥枢纽4路。 2、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1-54344605。 3、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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