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景德镇陶瓷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一、景德镇陶瓷大学2021年美术与设计学类提前批次录取最低分省市美术类专业录取最低分
北京69.9467
天津70.7933
河北74.2300
山西68.8600
内蒙古69.9467
辽宁74.9333
吉林76.0700
黑龙江69.4000
上海68.0979
江苏艺术(历史):73.1333
艺术(物理):69.9733
浙江78.5400
安徽72.0219
福建艺术(历史):72.4467
艺术(物理):71.5867
江西71.0178
江西(苏区计划)534.1997
山东73.8733
河南76.2400
湖北65.9133
湖南74.0333
广东68.9733
广西74.1333
海南72.4333
重庆71.8800
四川78.0370
贵州77.4553
云南73.8682
陕西74.5533
甘肃73.2867
青海71.7983
宁夏73.2733
新疆72.7667
西藏83.7041
备注:
1、录取排序办法: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总分和语文、外语单科上线后,按以下公式折算录取总分后排序。录取总分=统考专业总分÷统考专业满分×7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语文70分以上,外语65分以上。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按比例折算。
2、少量考生因排名靠后,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已退档。
3、我校江西苏区专项计划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江西省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统考专业成绩×70%×750÷450
二、景德镇陶瓷大学2021年书法学专业提前批次录取最低分
省市书法学专业录取最低分
山西70.5420
安徽80.7710
福建75.7267
江西69.5400
山东80.6667
河南73.3200
湖南73.9533
广东71.7667
广西80.5000
海南75.0667
四川76.7830
贵州69.3770
云南76.9471
甘肃70.0000
备注:
录取排序办法: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总分和语文、外语单科上线后,按以下公式折算录取总分后排序。录取总分=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语文70分以上,外语65分以上。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按比例折算。
三、录取办法
(一)专业分数线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不含书法学类):
(1)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专业成绩认定统一使用相应省级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省级本科提前批专业合格线。
(2)江西省考生必须达到江西省相应录取批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
2.书法学类
(1)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专业成绩认定统一使用相应省级书法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省级本科提前批专业合格线。
(2)江西省考生需获得我校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证。
(二)文化分数线
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最低文化总分线按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与设计学类(含书法学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文化分数线的规定以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满分为750分(语文、外语和数学各为150分、文综或理综为300分计算),相关科目语文70分以上,外语65分以上。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按比例折算。
江西省考生最低文化总分线按江西省省内美术与设计学类(含书法学类)本科录取控制文化线执行,并且相关科目语文70分以上,外语65分以上。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职教班按照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所在录取批次的投档录取原则执行。
(三)录取规则
根据我校2021年美术与设计学类(含书法学类)招生录取实际情况及专业培养特点,我校录取办法规定如下: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不分文、理科性质,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录取总分(专业成绩以上述专业分数线中规定为准),录取总分折算公式:录取总分=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70 +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满分×30。按录取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录取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科目顺序排序。我校按分数清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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