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面向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江苏高校同类院系中是办学历史最久、学科层次最高、专业设置最全、实验室及硬件设施最好的一所二级学院。学院成立于 1995 年 4 月,其前身为 1964年创立的南京师范学院新闻学专业。学院现设有新闻系、广播电视系、广告系、新闻摄影系、网络与新媒体系五个系科,拥有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三个学术型硕士点,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两个专业型硕士点和江苏省普通高校唯一的新闻学博士点。另有江苏省新闻人才培训中心、江苏省党委政府新闻发言人培训基地、江苏省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媒介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大众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舆情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民国新闻史研究所等科研、教学机构。学院现有 6 个本科专业,即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影视摄影与制作。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及文艺团体培养各类编导、策划及节目主持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招收本科生 32 名,其中面向江苏省招收 24 名(文理不限),面向浙江、湖南两省各招收4名(均为文科3名,理科1名);学制4 。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工作。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我校将不再对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组织校考,考生直接参加生源所在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或统考。 2.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根据高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人才选拔的需求,参照义务教育中学阶段课程标准,重点考查考生的影视作品分析及创作的基本能力、综合艺术感悟能力、审美能力,考核科目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 300 分)。 (1)报名时间:2015 年 12 月 14 日-17 日(截止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17日 17 时)。联考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信息和网上缴费。网报系统实行考生个人确认,支持银联卡付款。考试费按每生 4 门考试科目共240 元收取。 (2)考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6 年 1 月 10 日左右起(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市宁海路 122 号随园校区新传大楼) 笔试时间:2016 年 1 月 17 日 上午 9:00-11:30,影评创作2016 年 1 月 17 日 下午 14:30-16: 00,故事创作 笔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3)考试内容 笔试科目:包括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满分为 200 分。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各 100 分; A.影评写作主要考查考生的影视审美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考核方式为考生观看影视作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影评写作,字数不少于 1000 字,考试时间(含影片播放时间)共 2 小时 30 分钟。 B.故事创作主要考查考生的想象力、艺术思维和感悟能力、艺术表现与创作能力。考核方式为考生根据题目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写一个故事。字数不少于 800 字。故事创作考试时间共 1 小时 30 分钟。 面试科目:包括才艺展示和综合素养考察,满分为 100 分。其中,才艺展示 20 分,综合素养考察 80 分。 A.才艺展示考试目的为考查考生的自然条件、才艺水平和艺术修养。考试内容为在演唱、演奏、舞蹈、朗诵、小品五类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考试现场仅提供钢琴,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伴奏音乐,请事先用标准 MP3 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至普通 U 盘,考试现场提供播放器。考生不得将任何具有录、放音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时间不超过 2 分钟。 B.综合素养考察考试目的为考查考生的性格爱好、特点特长;口头表达能力、艺术感悟能力、独立判断能力和生活观察能力;心理素质、临场应变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考试形式为考生现场回答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知识及专业能力相关的问题。时间不超过 4 分钟。 3.有关浙江省、湖南省考生需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试安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 2016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江苏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和专业分(江苏考生要求达到联考前 300 名)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 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 2016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5891023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网站:http://xinchuan.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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