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 ,系当时全军重点院校之一;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4年转属铁道部,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00年划转河北省,为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0年3月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学校设有19个学院(系、部)和25个研究所。学校现有49个本科专业,2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等4个专业学位授权种类,其中工程硕士拥有10个授权领域。学校建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河北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多人,其中教授及其他正高职称人员230余人,博士生导师22人,硕士生导师416人。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河北省 “巨人计划”创新团队;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英国皇家学会工艺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50余人。另外还聘请了120余位两院院士、知名学者为学校兼职教授。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3.7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逾220万册,校园网实现百兆桌面、千兆主干、核心支持万兆、全交换的网络结构。 学校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内涵发展、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融知识教育、能力教育、素质教育为一体的教学改革。近年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61项。建有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在201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2012年获批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学校长期坚持服务国家及地方重大工程需要,瞄准科技前沿,集中力量开展多学科联合攻关,承担完成了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取得了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成果。近年来,主持承担“973”、 “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交通战备项目等国家级和军队、省部级科研项目900多项,总经费8.3亿元,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210多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39项。 学校秉承“慎思明辨,知行合一”的校训和“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精心育人、志在四方”的优良校风,始终坚持“培养基础扎实、适应性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的人才培养定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近10年来连续保持在96%以上。2015年学校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以来,学校造就了一大批知名学者、工程技术专家和高级管理人才。国务院原副总理李岚清同志赞誉我校毕业生为“托起彩虹的年轻人” ! 经过60余年的风雨兼程和历史积淀,石家庄铁道大学汇集军队、部委和地方院校优势于一身,形成了“军魂永驻、校企结合、育艰苦创业人”的鲜明办学特色,在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写下了一页页辉煌的篇章。在未来的征程上,学校将再接再厉谋发展,豪情满怀向未来,努力建成国内知名特色大学。 二、专业介绍 环境设计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隶属于我校建筑与艺术学院。 建筑与艺术学院现有教职工6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共28人,讲师26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优良,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668人。学院教育以知识传授与艺术熏陶并重,以培养知行合一、锐意创新的应用型高级设计人才为宗旨,在做好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的同时,强化实践教学,努力提高学生掌握市场消费动向和关注文化生活变化趋势的意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院学术氛围活跃,学生学风优良。近几年来,学生在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会展专业竞赛、全国海报双年奖竞赛、“挑战杯”河北省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十佳会展评选、河北省环艺大赛、河北省大学生风景园林设计大赛中荣获国家级、省级奖20余项。 (一)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设计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设置的课程除公共基础课程外,主要开设有中外建筑史、建筑设计方法学、室内空间设计、中外工艺美术史、设计学、造型基础、空间构成、建筑及环境设计调研方法;室内外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建筑制图、计算机辅助设计、建筑模型制作与工艺;建筑构造、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施工等课程。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设置的课程除公共基础课程外,主要开设有中外设计艺术史、艺术学概论、大众传播学、广告学、美学、消费心理学、装饰与图案、图形创意、文字与板式、展示与陈设、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策划等课程。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且无色盲色弱,有一定美术基础,外语语种为英语。 2、根据生源地招办要求,参加本省(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联考”)并合格的考生。 3、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持生源地招办发放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二)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层次科类学制学费设置校考考点省份备注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80人本科文理兼招4年6100元/人·年湖南、湖北、山西、河南我校国标代码10107
130503环境设计
注:1、以上招生计划总数如有变动,以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 2、设置校考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将依据各考点校考报名专业志愿、报名人数和合格生源科类分布来确定。 (三)专业测试 1、测试科目、时间及分值:素描头像默写(上午),200分,色彩静物默写(下午),200分,总分400分,时长均为180分钟。 2、测试用纸由考点统一提供,其他考试用具自备。 3、考点和考试时间安排 (1)我校校考专业测试考点设置情况:
省 份考 点详 细 地 址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湖北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2月24日—25日2月29日
河南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1月30日-31日2月1日
山西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1月24日—25日1月27日
湖南现场咨询点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报名结束后湖南考试院公布考点2月17日-18日2月20日
以上各考点原则上不接受外省考生报名,特殊情况须经生源地招生办允许后方可报考我校。 (2)我校不在河北省、安徽省、北京市设置校考考点,考生须参加相应省(市)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四、合格证发放 1、专业测试合格证发放数原则上为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 2、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并作为录取依据。2016年4月20日起,考生可以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查询校考合格线和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具体要求按考生所在地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北京市考生,须联考成绩达相应批次合格线,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省(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安徽省考生,投档和录取按照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我校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 七、违纪处理 1、在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测试中被认定考试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备案,由省级招办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电子档案。 2、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他 1、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经培训考试可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D级职业资格认证。 2、学校招办咨询电话:0311—87935166 招办网址:http://zs.stdu.edu.cn 建筑与艺术学院咨询电话:0311—87935277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 邮政编码:050043 乘车路线:石家庄火车站乘坐148路公交车到棉六下车转乘23路至铁道大学或石家庄火车北站乘164路公交车至铁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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