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实施规定及解读
本帖最后由 我考网 于 2019-5-7 17:31 编辑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实施规定已经发布,从总体情况来看,2019年与2018年变化不大,我考网将一些变化进行整理,方便家长和考生进行了解,如有疑问,可直接群里进行咨询。
附三州十七县两区名单:
三州: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
十七县:
绵阳:北川县、平武县
乐山:峨边县、马边县
攀枝花:米易县、盐边县
雅安:石棉县、汉源县、宝兴县、荥经县
宜宾:兴文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
达州:宣汉县
泸州:叙永县、古蔺县;
两区:攀枝花市仁和区、乐山市金口河区。
以上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
以下为规定原文:
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 术 类 实 施 规 定
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关于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一)填报志愿1.艺术类专业志愿 (1)本科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共3个批次。 艺术本科提前批为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专业)和省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985工程”及“211工程”院校(专业),内设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艺术本科第一批为省内院校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专业),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其中音乐表演类设1个专业志愿,其余类别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艺术本科第二批为其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专业),内设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2)专科 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录取为1个批次即艺术类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其中音乐表演类设1个专业志愿,其余类别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2.体育类专业志愿 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为1个批次,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体育类专科专业招生录取为1个批次,内设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3.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和省级公费师范生艺体类志愿 深度贫困县定向培养计划和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两类艺体类招生计划一并进行录取,本、专科均设置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平行的专业(县区)志愿。其本科批次安排在艺术本科提前批后、艺术本科第一批(体育本科批)前进行,专业批次安排在艺术本科第二批后、艺术专科批前进行。
4.志愿填报时间 艺术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 且公布各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后,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7∶00。按本科、专科层次一次性在网上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生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符合条件未录取考生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具体填报时间请关注录取过程中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通知。
(二)分数线的划定 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生源和高校在川招生计划分类按本科、专科层次划定。专业合格人数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个别特殊专业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划线比例。 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生源和高校在川招生计划,本着既重视专业成绩、又重视文化成绩的原则,按专业类别不分文理科(编导类专业除外)分别划定各类专业本科、专科层次文化控制分数线。
(三)招生录取 1.所有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在川招生学校,除音乐类中的音乐表演类专业外,其余类别均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编导类区分文理科)划线投档。 2.我省对省内院校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学校(专业)艺术类本科、专科招生按“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体育类本、专科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艺术类考生可同时填报多所院校的多类艺术专业或同一院校的多类艺术专业,体育类考生可同时填报一所或多所院校的体育专业,投档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招生体检合格、文化与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成绩位次和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判断考生能拟投档到哪一所志愿院校的哪类专业(判断条件为该志愿院校计划未满额或考生投档成绩高于已拟投该志愿院校的考生中的最低投档成绩),对所有考生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完成后,再将拟投档中投出的考生正式投档到相应的志愿院校供学校审录。其中编导类专业按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其他艺体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若学校对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有相关要求,可在报我省审核备案后,在招生章程中对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提出高于省控线的要求作为投档条件。省教育考试院按上述原则向学校正式投档后,学校在进档考生中按其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在艺术、体育类本科、专科平行志愿(不含征集志愿及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学校进行模拟投档(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学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当所有学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执行计划数1:1比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未完成的计划公开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征集志愿时也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供学校审录。 3.单独举行专业考试的学校(专业),采取“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其中,对于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专业),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且其校考成绩合格,全部投档供学校审录。对于除以上学校之外的单独举行专业考试的学校,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文考成绩达到我省同类专业同批次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且其校考成绩合格,全部投档供学校审录。 4.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的,当同时符合两类志愿投档条件时,其档案按照所报志愿投档时间先后顺序投放。 5.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艺体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另文规定。
(四)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前述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第1至4条所列条件的考生,其文考成绩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2.下列考生,文考成绩加分后达到学校投档条件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2)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3.关于加分的其他规定: (1)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2)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3)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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