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有资格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高校之一。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3号)相关规定,2021年学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学生。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2021年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5人,拟签约10人,各项目拟签约计划如下。
说明:考生提供的资格证书上的项目,必须与报名时所选定的上表所列项目相一致;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项目报名,且报名及测试过程中不能更改。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学校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要求,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特长、较好文化课成绩的高中毕业生。考生须符合高考报名要求,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
2.报考声乐类项目的考生,只限美声唱法。要求有声乐训练基础,形象较好,有独唱能力,嗓音基本条件较好。
3.报考器乐类的考生,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有一定的乐队合奏经验,具备一定的视奏能力。
4.报考戏剧类的考生,要求形象气质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所报考项目高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要求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2)普通话测试获得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3)具备市级及以上演出经历(须出具学校或市级以上单位证明);(4)有其他主持经历(出具相关证明和现场视频)。
5.报考舞蹈类的考生,只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女生,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身高不低于1.65,有独舞能力,形象气质好。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项目,确认志愿并上传与报名系统申请表版本号一致的扫描版申请表(需加盖高考报名中学或单位公章)。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考生于2021年1月1日8:00—2021年1月7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各类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
2.需要线上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扫描版)包括:
(1)报名申请表(申请表版本号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并加盖高考报名中学或单位公章);
(2)二代身份证;
(3)证明材料:如参加艺术团经历证明、中学阶段参加文艺比赛的获奖证书、与特长项目一致的业余考级证书、其他体现艺术水平的材料等(请在报名系统“综合信息”栏目中上传材料)
(4)《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上传)
注: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结合学校高水平艺术团发展需要,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初审合格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符合报名要求者,初审不予通过。初审结果将于2021年1月14日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及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只有通过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专业线上测试。
初审结果查询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
2.线上测试
艺术专业测试为按要求在线录制并在指定平台提交视频的非现场考核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
线上测试时间:2021年2月26日14:00—3月5日14:00
学信网“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
请通过初审的考生按照要求在线录制并提交测试视频(各专业项目的测试要求详见附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视为自动放弃学校的高水平艺术团考核资格。必须采取在线录制的方式,线下录制提交的视频无效,视频应确保清晰、真实、完整。 请务必严格按要求提交作品,对于不符合测试要求的作品,将不予评审。
五、资格认定及录取原则
1.资格认定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校艺术团发展建设的需要,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提交的测试视频进行评审。分项目依据评审成绩的平均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认定,认定考生的评审成绩须不低于80分(满分100分)。如某一项目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则依据项目紧缺程度,首先选择同类别内其他项目进行递补,如仍无法满足,则选择其他类别项目进行递补。
2.签约
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学校与入选考生签订《北京化工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认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录取政策,以及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学校将依据《协议书》中各有关约定,报请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进行考生专业录取。《协议书》预计将于4月上旬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寄给考生,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约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艺术团签约认定资格。
3.公示
各项目签约名单将于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官网公布,签约名单亦将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并由生源省区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则《协议书》正式生效。
4.录取原则
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在考生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审查、录取。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X分(各省份X值请见下表),同时所填报专业(类)必须满足学校2021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由学校审查、录取。 六、监督机制
1.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签约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签约或录取资格;
2.按照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方式如下:
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七、其他说明
本简章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010-64435706(政策咨询);13718882414(专业咨询)
本科招生网址:goto.bu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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